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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至县2023年美丽村庄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镇(街)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周至县2023年美丽村庄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



周至县2023年美丽村庄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周至县委办公室、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至县“十四五”乡村振兴美丽村庄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周办字〔2021〕30号)的要求,以全面提升农村环境品质为目标,结合西安市美丽村庄建设验收评定标准及评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沿国、省道及主要干道周围打造20个资源优势明显、基础设施完善的美丽村庄建设示范村。

二、工作时限

10月底前,各镇街、部门必须完成年度所有项目建设任务;11月初,准备迎接市级评估验收。

三、申报程序

由各镇街对计划创建村进行初选申报,县乡村振兴美丽村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优选审批。

四、优选标准

综合村庄基础设施健全,有一定产业支撑,有示范带动作用,村双委会领导班子团结,镇村创建意愿强烈等因素,通过美化、亮化、绿化等项目改造提升,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村庄。

五、实施方式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照具体任务,优先将建设项目或资金向年度计划创建村庄配套,县住建局负责对财政统筹整合资金实施的项目内容,进行统一立项、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实施。

六、投资额度及资金组成

按照县级美丽村庄1:2资金配套标准,市级12个美丽村庄每村补助300万(市级补助100万元,县级配套200万元),县级8个美丽村庄每村200万元,若市级12个美丽村庄中未验收通过的,由县级8个美丽村庄中打造较为成熟的进行递补,达到市级全面验收通过。

七、工作任务

各镇街、各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认真对照2023年度美丽村庄计划创建名单,早谋划、早安排,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1.村庄风貌提升:实施村庄建筑立面改造、道路硬化、路灯亮化、村庄美化、排水渠修建、设置标识等项目,提升村庄整体风貌,促进农家乐等乡村旅游发展,带动农产品销售,壮大村集体经济。(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相关镇街)

2.农村垃圾处理: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街转运、县处理”的工作体系,达到“五个到位”目标(清扫保洁到位、环卫设施到位、源头治理到位、管理运营到位、长效机制到位)。(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相关镇街)

3.农村污水处理:开展河、塘、沟、渠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实现全县行政村污水有效治理率达到40%的目标。开展适度绿化美化,促进现代生态种养殖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相关镇街)

4.农村厕所建设:切实做好我县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提升改造和公厕配建工作,规范指导公厕日常运行,逐步实现农村地区粪污无害化处理。(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相关镇街)

5.村庄绿化美化:进一步推进“五路”两侧绿化与村庄绿化美化工作,实现村庄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牵头单位:县秦岭保护局 责任单位:相关镇街)

6.农村公路建设:开展“平安公路”创建活动,确保道路通畅率100%;推行农村客运公交化,实现村通客车整治100%,加快农业发展和物流运输。(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责任单位:相关镇街)

7.安全饮水工程:确保安全饮水率稳定达标,安全饮水率达到99.9%,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促进加工企业、养殖业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相关镇街)

8.电网改造工程:自然村用电入户率达100%,农网供电可靠率达99.75%,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8.17%;开展强、弱电改造和线缆整治工作,杜绝产生空中垃圾现象,使农村地区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稳步提升,满足乡村产业发展供电需求。(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国网周至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局、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县铁塔公司 责任单位:相关镇街)

9.乡风文明建设:深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三农”政策,建立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配套建设文化体育设施,广泛开展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培育农村社会好风尚,推进农村移风易俗,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比活动。(牵头单位:县委文明办、县妇联、县文化旅游局 责任单位:相关镇街)


附件:

1.周至县2023年美丽村庄创建名单.docx

2.西安市美丽村庄建设验收评定标准及评分办法(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