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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二曲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周至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执法具体操作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周至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执法具体操作办法(试行).pdf
关于《周至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执法具体操作办法(试行)》 的政策解读
一图读懂丨《周至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执法具体操作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