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8批次、餐饮食品3批次、调味品4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糕点1批次、粮食加工品6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饮料7批次、豆制品4批次。
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2):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合格8批次
餐饮食品合格3批次
调味品合格4批次
粮食加工品6合格批次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合格2批次
糕点合格1批次
水果制品合格2批次
饮料合格7批次
豆制品4批次
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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