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2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批次、粮食加工品5批次、饮料5批次、肉制品2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2批次、罐头1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调味品1批次共10大类食品4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4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21批次,其中合格19批次,不合格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批次、粮食加工品5批次、饮料5批次、肉制品2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2批次、罐头1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调味品1批次均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西安九峰大山商贸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销售的辣椒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噻虫胺,检验结果为0.42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2.周至县焦瑞光百货店销售的辣椒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噻虫胺,检验结果为0.45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查处,相关情况于调查整改结束后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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