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21批次、罐头5批次、餐饮食品4批次、水果制品4批次、调味品4批次、粮食加工品3批次、肉制品1批次、食糖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饮料1批次共10大类食品4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45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21批次、罐头5批次、餐饮食品4批次、水果制品4批次、调味品4批次、粮食加工品3批次、肉制品1批次、食糖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饮料1批次均合格。
特此公告。
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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