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味品6批次、粮食加工品5批次、食糖5批次、肉制品2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餐饮食品1批次、罐头1批次共8大类食品4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44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22批次、调味品6批次、粮食加工品5批次、食糖5批次、肉制品2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餐饮食品1批次、罐头1批次均合格。
特此公告。
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1日
附件:
浏览次数:次
调味品6批次、粮食加工品5批次、食糖5批次、肉制品2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餐饮食品1批次、罐头1批次共8大类食品4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44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22批次、调味品6批次、粮食加工品5批次、食糖5批次、肉制品2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餐饮食品1批次、罐头1批次均合格。
特此公告。
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