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23批次、调味品5批次、餐饮食品3批次、蛋制品2批次、蜂产品2批次、糕点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2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饼干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共11大类食品4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42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23批次,其中合格20批次,不合格3批次;调味品5批次、餐饮食品3批次、蛋制品2批次、蜂产品2批次、糕点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2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饼干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均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周至县发到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噻虫胺,检验结果为0.34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2.西安市家佳美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小台芒果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吡唑醚菌酯,检验结果为0.10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3.周至县爱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辣椒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噻虫胺,检验结果为0.079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查处,相关情况于调查整改结束后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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