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2批次、餐饮食品3批次、豆制品1批次、糕点1批次、酒类1批次、粮食加工品3批次、肉制品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糖果制品3批次、调味品3批次、饮料1批次、食用农产品24批次共13大类食品4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45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调味品抽检3批次,其中合格2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24批次,其中合格23批次,不合格1批次;饼干抽检2批次、餐饮食品抽检3批次、豆制品抽检1批次、糕点抽检1批次、酒类抽检1批次、粮食加工品抽检3批次、肉制品抽检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抽检1批次、水果制品抽检2批次、糖果制品抽检3批次、饮料抽检1批次均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西安市周至县鹏亮鸡鱼干菜调料店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二氧化硫残留量检验结果为0.307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2.周至县广济镇北留村家佳众乐百货超市销售的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₁不合格,黄曲霉毒素B₁检验结果为81.3μg/kg,标准规定≤20μg/kg。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查处,相关情况于调查整改结束后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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