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豆制品1批次、酒类1批次、粮食加工品5批次、肉制品4批次、蔬菜制品2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调味品1批次、饮料3批次、食用农产品23批次共12大类食品4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4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抽检2批次,其中合格1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23批次,其中合格22批次,不合格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抽检1批次、豆制品抽检1批次、酒类抽检1批次、粮食加工品抽检5批次、肉制品抽检4批次、蔬菜制品抽检2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抽检1批次、水果制品抽检2批次、调味品抽检1批次、饮料抽检3批次均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西安蜜悦阁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复用餐饮具(汤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结果为0.17mg/100cm²,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2.周至县家嘉佳百货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合格,吡虫啉检验结果为0.0822mg/kg,标准规定≤0.05mg/kg。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查处,相关情况于调查整改结束后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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