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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35号)

近期,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7批次、调味品1批次、酒类5批次、冷冻饮品4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肉制品13批次、食用农产品21批次共7大类食品5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48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7批次,其中合格5批次,不合格2批次;调味品1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21批次,其中合格20批次,不合格1批次;酒类5批次、冷冻饮品4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肉制品13批次均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周至县尚村镇陈三干菜店销售的干姜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检验结果为0.104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西安市养旗商贸有限公司周至分公司销售的小黄姜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噻虫胺,检验结果为0.55mg/kg ,标准规定为≤0.2mg/kg ;噻虫嗪,检验结果为0.41mg/kg ,标准规定为≤0.3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周至县周小钰餐饮店自行消毒的筷子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 ,检验结果为检出/5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50cm²。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4.周至县和美川菜馆(个体工商户)自行消毒的勺子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 ,检验结果为检出/5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50cm²。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查处,相关情况于调查整改结束后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8月12日

附件:

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2.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公示.xlsx

3.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公示.xlsx

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