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21批次、调味品1批次、糖果制品2批次、饮料1批次、食用农产品27批次共5大类食品5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48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21批次,其中合格19批次,不合格2批次;调味品1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27批次,其中合格26批次,不合格1批次;糖果制品2批次、饮料1批次均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周至县豪爽百货店销售的小香(白芷)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检验结果为0.334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周至县韩东便民菜店销售的青菜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毒死蜱,检验结果为12.3mg/kg ,标准规定为≤0.02mg/kg 。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周至县周小钰餐饮店自行消毒的勺子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 ,检验结果为检出/5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50cm²。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4.周至县一道门饭莊自行消毒的碟子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 ,检验结果为检出/5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50cm²。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查处,相关情况于调查整改结束后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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