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酒类3批次、粮食加工品8批次、肉制品4批次、乳制品4批次、食糖1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调味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19批次共12大类食品48批次样品。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酒类3批次、粮食加工品8批次、肉制品4批次、乳制品4批次、食糖1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调味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19批次均合格。
特此公告。
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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