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1批次、食用农产品3批次共2大类食品4批次样品。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糕点抽检1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3批次,不合格3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西安市养旗商贸有限公司豆村分公司销售的香蕉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吡虫啉,检验结果为 0.0547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西安市养旗商贸有限公司豆村分公司销售的台芒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吡唑醚菌酯,检验结果为 0.162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周至县富仁建兴养效综合商店销售的花生米白沙不合格,不合格项目:黄曲霉毒素 B₁,检验结果为 68.9µg/kg,标准规定为≤20µ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4.周至县糖堡烘焙店生产的枣糕不合格,不合格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结果为 0.572g/kg,标准规定为 ≤0.5 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查处,相关情况于调查整改结束后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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