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22〕12号)以及《西安市就业资金管理办法》(市财函〔2021〕 143号)文件有关规定,培训机构对组织的就业培训合格人员需进行公示,凡未经公示或公示后群众反映查实有问题的,一律不予拨付培训补贴。
现将2024年就业培训合格的424人、创业培训合格的50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6月24日,共7日。
如有异议,请与周至县就业服务中心培训科联系。
联 系 人:张亚娟
监督电话:029-87118639
周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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