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精神,周至县文化和旅游体育局于2023年9月12日—13日召开了周至县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会。经过专家委员会认真评审,确定7类16个项目列入周至县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1天(10月12日—11月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周至县文化和旅游体育局提出书面复议申请。
复议申请电话:029-87111837、 029-87119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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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精神,周至县文化和旅游体育局于2023年9月12日—13日召开了周至县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会。经过专家委员会认真评审,确定7类16个项目列入周至县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1天(10月12日—11月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周至县文化和旅游体育局提出书面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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