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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电、机要、宣传、档案、保密、信访、计划生育、机关财务、接待以及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工作。(负责人:王永刚 联系电话:029-87115898)
(二)法规与监督科
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拟定全县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拟订涉及医疗保障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标准,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人:朱群虎 联系电话:029-85170312)
(三)业务科
贯彻执行省、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筹资、待遇政策及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负责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工作;拟定全县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全县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开展全县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编制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统筹推进全县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县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承担全县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其他各项补充保险的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健康扶贫工作。
(负责人:王驰 联系电话:029-85141032)
机关党的机构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置。
具体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电、机要、宣传、档案、保密、信访、计划生育、机关财务、接待以及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工作。(负责人:王永刚 联系电话:029-87115898)
(二)法规与监督科
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拟定全县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拟订涉及医疗保障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标准,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人:朱群虎 联系电话:029-85170312)
(三)业务科
贯彻执行省、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筹资、待遇政策及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负责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工作;拟定全县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全县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开展全县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编制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统筹推进全县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县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承担全县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其他各项补充保险的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健康扶贫工作。
(负责人:王驰 联系电话:029-85141032)
机关党的机构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