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党务和行政全盘工作。
负责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乡村振兴、驻村帮扶、行政区划、地名勘界、殡葬管理服务、收养登记、残疾人“两项”补贴、森林防火、生态保护、老龄工作、社会组织管理、妇女儿童、慈善捐助、婚姻登记、行政审批等。分管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老龄工作和社会组织管理科、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联系婚姻登记服务中心、终南敬老院、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福彩管理站。
负责机关党建、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党风廉政、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创文爱卫、保密宣传、档案管理、信访维稳、深化改革、扫黑除恶、社会治理、国家安全、禁毒、营商环境、安全生产、机关财务、民政统计、国有资产管理、固定资产投资、工会、养老服务、机关支部等。分管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养老服务科、工程科,联系广济敬老院、社会福利院、救助管理站、福利生产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