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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财政局有以下内设机构,具体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稿起草、信息、新闻宣传、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档案管理、督查督办、应急维稳、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督办办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奖惩、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机关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拟订全县财政电子数据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财政电子数据系统的建设维护及网络监管。负责财政、税务、国库、银行、预算单位之间的网络建设与管理。保证财政电子数据系统的安全。指导县级部门、镇(街)做好财政电子数据管理工作(负责人:谢欣,联系电话:029-87111873)。
(二)预算科。提出全县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全县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及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汇总全县财政预算,办理财政结算等事项。负责全县财政收入组织协调、综合治税、控税引税、全县财政供养人员管理等工作。组织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政府预决算公开,牵头组织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负责全县新增债务额度管理、分配、报批工作;负责全县经济建设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办理全县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有关政策,拟定全县经济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执法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促进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等方面的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全县城市建设资金的管理工作和城市建设资金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县级部门、镇(街)预算管理工作(负责人:庞举,联系电话:029-87111884)。
(三)综合科。研究拟订全县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对全县政府采购业务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政府采购方式审核、信息公告发布、评审专家管理。负责受理政府采购的投诉及处理工作;监管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负责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系统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及相关涉及的租赁性住房、住房分配货币化管理类财政政策业务;负责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政策;负责全县道路交通事故救助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相关工作,负责全县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审核,负责全县PPP项目支出规模控制。组织开展PPP项目绩效评价,按时拨付项目资金。负责全县PPP项目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金融机构考核奖励和定向补贴工作;承担金融监管和金融风险管控等方面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支持金融业发展相关财政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拟订政策性金融、普惠性金融有关政策(负责人:侯晓静,联系电话:029-87113948)。
(四)国库科。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拟订全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县级财政专户及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组织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负责财政资金调度及库款收支分析预测。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和分析工作。配合全县政府及部门决算公开相关工作。指导县级部门预算会计核算与管理工作。推进国库改革相关工作(负责人:张周龙,联系电话:029-87117884)。
(五)行财科。负责党群、市场监管、行政审批、政法、教科、文体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制定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参与行政事业单位综合性开支标准的制定、修订和解释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人:刘莲芝,联系电话:029-87110974)。
(六)农业农村科。负责农业农村、秦岭保护(林业)、水务、扶贫、发改(以工代赈)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定全县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发展政策,统筹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拟订相关管理制度;负责农业政策性补贴管理工作;负责污水处理费的使用管理;负责对涉农扶贫资金整合的监管;负责全县农业产权制度“三变”改革财政财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县农村综合改革相关工作(负责人:张军,联系电话:029-87111576)。
(七)社会保障科。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编制及资金监管工作。配合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相关工作(负责人:秦晓斌,联系电话:029-87115837)。
(八)产业发展科。负责产业发展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定全县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政策,负责支持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财政政策制定和资金管理;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实施。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审核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县域相关企业财政财务及资产管理相关工作(负责人:田祎琳,联系电话:029-87111891)。
(九)会计科。贯彻落实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拟定全县会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全县代理记账机构的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监督检查工作。按规定做好全县会计从业人员诚信建设和会计诚信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吕晓镌,联系电话:029-87111702)。
(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科。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并参与审核购置计划。监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和收益收缴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和信息化建设。承担资产评估管理相关工作;具体管理全县地方政府债务。负责全县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统计监管。负责政府债券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国债遗留问题和特种国债兑付工作。承担全县利用多边开发机构和外国政府贷(赠)款项目的征集、评审、申报、对外磋商等工作(负责人:赵西平,联系电话:029-87112126)。
(十一)绩效评审科。承担全县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和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建设,拟定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承担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财政资金支出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情况、重大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并提出绩效问责和奖惩建议;负责财政法治建设,推进依法理财工作(负责人:龙勇,联系电话:029-87114490)。
(十二)财政政策与风险管理科。主要职责:承担财税法规、重大财政政策执行情况和全县财政系统预算管理监督工作。拟定具体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管理的措施建议。办理违反财税政策、法规、制度的重大举报案件,依法组织查处工作。负责全县预决算公开监督工作。拟定全局内控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制度建设。负责监督检查局内执行相关财务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负责人:樊雪练,联系电话:029-87111123)。
周至县财政局有以下内设机构,具体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稿起草、信息、新闻宣传、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档案管理、督查督办、应急维稳、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督办办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奖惩、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机关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拟订全县财政电子数据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财政电子数据系统的建设维护及网络监管。负责财政、税务、国库、银行、预算单位之间的网络建设与管理。保证财政电子数据系统的安全。指导县级部门、镇(街)做好财政电子数据管理工作(负责人:谢欣,联系电话:029-87111873)。
(二)预算科。提出全县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全县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及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汇总全县财政预算,办理财政结算等事项。负责全县财政收入组织协调、综合治税、控税引税、全县财政供养人员管理等工作。组织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政府预决算公开,牵头组织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负责全县新增债务额度管理、分配、报批工作;负责全县经济建设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办理全县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有关政策,拟定全县经济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执法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促进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等方面的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全县城市建设资金的管理工作和城市建设资金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县级部门、镇(街)预算管理工作(负责人:庞举,联系电话:029-87111884)。
(三)综合科。研究拟订全县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对全县政府采购业务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政府采购方式审核、信息公告发布、评审专家管理。负责受理政府采购的投诉及处理工作;监管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负责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系统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及相关涉及的租赁性住房、住房分配货币化管理类财政政策业务;负责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政策;负责全县道路交通事故救助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相关工作,负责全县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审核,负责全县PPP项目支出规模控制。组织开展PPP项目绩效评价,按时拨付项目资金。负责全县PPP项目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金融机构考核奖励和定向补贴工作;承担金融监管和金融风险管控等方面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支持金融业发展相关财政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拟订政策性金融、普惠性金融有关政策(负责人:侯晓静,联系电话:029-87113948)。
(四)国库科。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拟订全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县级财政专户及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组织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负责财政资金调度及库款收支分析预测。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和分析工作。配合全县政府及部门决算公开相关工作。指导县级部门预算会计核算与管理工作。推进国库改革相关工作(负责人:张周龙,联系电话:029-87117884)。
(五)行财科。负责党群、市场监管、行政审批、政法、教科、文体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制定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参与行政事业单位综合性开支标准的制定、修订和解释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人:刘莲芝,联系电话:029-87110974)。
(六)农业农村科。负责农业农村、秦岭保护(林业)、水务、扶贫、发改(以工代赈)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定全县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发展政策,统筹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拟订相关管理制度;负责农业政策性补贴管理工作;负责污水处理费的使用管理;负责对涉农扶贫资金整合的监管;负责全县农业产权制度“三变”改革财政财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县农村综合改革相关工作(负责人:张军,联系电话:029-87111576)。
(七)社会保障科。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编制及资金监管工作。配合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相关工作(负责人:秦晓斌,联系电话:029-87115837)。
(八)产业发展科。负责产业发展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定全县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政策,负责支持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财政政策制定和资金管理;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实施。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审核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县域相关企业财政财务及资产管理相关工作(负责人:田祎琳,联系电话:029-87111891)。
(九)会计科。贯彻落实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拟定全县会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全县代理记账机构的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监督检查工作。按规定做好全县会计从业人员诚信建设和会计诚信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吕晓镌,联系电话:029-87111702)。
(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科。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并参与审核购置计划。监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和收益收缴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和信息化建设。承担资产评估管理相关工作;具体管理全县地方政府债务。负责全县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统计监管。负责政府债券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国债遗留问题和特种国债兑付工作。承担全县利用多边开发机构和外国政府贷(赠)款项目的征集、评审、申报、对外磋商等工作(负责人:赵西平,联系电话:029-87112126)。
(十一)绩效评审科。承担全县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和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建设,拟定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承担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财政资金支出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情况、重大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并提出绩效问责和奖惩建议;负责财政法治建设,推进依法理财工作(负责人:龙勇,联系电话:029-87114490)。
(十二)财政政策与风险管理科。主要职责:承担财税法规、重大财政政策执行情况和全县财政系统预算管理监督工作。拟定具体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管理的措施建议。办理违反财税政策、法规、制度的重大举报案件,依法组织查处工作。负责全县预决算公开监督工作。拟定全局内控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制度建设。负责监督检查局内执行相关财务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负责人:樊雪练,联系电话:029-8711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