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妥善处置我县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在新建、改建、扩建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危害,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西安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西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周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编制《周至县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草案)》。通过实地调研辖区建设工程项目、分析辖区建设工程施工事故风险、邀请安全生产专家评审,公告征求各有关部门、相关单位意见等环节,对周至县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进行评审,现将周至县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予以公示。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群众对公示的周至县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并提出具体修改方案、以及相关依据和您的联系方式。
书面意见请邮寄至:周至县瑞光路周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站,邮编710400。来信注明“周至县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字样。
电子邮件请发送至:1275849651@qq.com
联系电话:029-87151671
公示时间自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7日,共计5天。
周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3日
一、预案修订的意义及背景
为了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妥善处置我县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在新建、改建、扩建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西安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西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周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编制《周至县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
二、预案修订过程
《周至县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经历了前期准备、项目启动、风险调查和分析、完成报告四个阶段。经过实地调研分析,由周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终形成《预案(征求意见稿)》,并向全县35个单位征求意见,并报送县政府审批。
2023年7月3日起,周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西安市周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征求《周至县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草案)》意见的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至公示截止时间,收到1条意见并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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