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周至 专题专栏

关于停办独生子女证的公告

根据《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措施的指导意见》,2016年1月1日前出生的独生子女,可在其父母双方任一方户籍所属地自愿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请于2022年12月31日前向户籍所在地镇(街)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办理。2022年12月31日后将不再受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新办业务。对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因证件丢失、损毁等需要补办的,可由原发证机关予以补办。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此外,全面三孩政策实施后,独生子女家庭再生育的,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此前已享受的不再退还。

特此公告!

附:周至县各镇街咨询电话


周至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31日


周 至 县 镇 街 咨 询 电 话 表

单 位

电 话

单 位

电 话

二曲街办

029-87111130

竹 峪 镇

029-85109188

哑 柏 镇

029-85148375

翠 峰 镇

029-85100003

终 南 镇

029-85131420

四 屯 镇

029-85105002

楼 观 镇

029-85188051

富 仁 镇

029-85111014

马 召 镇

029-85195307

司 竹 镇

029-85150037

广 济 镇

029-85120011

骆 峪 镇

029-85126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