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和市民政局相关要求,经统计,2021年11月全县农村低保保障金涉及7483户21415人,共发放资金1194.0067万元,(其中低保保障金1190.2652万元,电价补3.7415万元);农村特困分散供养金涉及940户953人,共发放资金133.5235万元(分散供养金125.136万元,电价补0.4675万元,5人丧葬费7.92万元);城市低保保障金涉及
200户372人,共需发放资金24.1203万元,(其中保障金24.0203万元,电价补0.1万元);城市特困分散供养金涉及7户7人,共需发放资金0.9275万元(其中供养金0.924万元,电价补0.0035万元)。
现将2021年11月全县在册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公示如下,请予以监督。
市民政局监督电话:029-86786721
县民政局监督电话:029-8711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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