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统一指挥和协调处理全县刑事案件的侦破,处置重大案件、突发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3、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4、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5、组织领导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6、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7、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8、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护重要场所和设施;
9、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10、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等有关事务;
11、组织规划全县公安队伍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以及公安宣传教育训练工作;
12、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3、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4、关押犯罪嫌疑人,管理教育行政拘留人员;
15、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要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联防队、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领导和管理森林公安分局及派出所、保安公司、经济民警队伍、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业务工作;
16、承办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坚决保卫政治安全,深化坚持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打好“人才人口”引进攻坚战继续强力推进“破小案”攻坚战,深入开展“平安鼎”创建活动以扎实过硬的工作作风迎接共和国70周年大庆。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部门预算除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外,无下属二级单位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下设行政编制机构1个,事业编制机构0个。现有在职财政供养人员410人,其中:公务员人404,工人6人。
(人员情况柱状图或饼状图)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0辆。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327240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预算总收入73272407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收入65362407元,非税项目收入791万元,较2018年预算收入增加18877255元,原因为新增人员,工资津贴增加,公用经费增加将干警加班费,特殊岗位津贴纳入财政预算收入。
2019年预算总支出73272407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支出65362407元,非税项目支出791万元,较2018年预算支出增加18877255元,原因为新增人员,工资津贴增加,公用经费增加将干警加班费,特殊岗位津贴纳入财政预算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预算收入7327240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272407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国有资本预算收入0元,较2018年收入预算增加18877255元,主要为新增人员,工资津贴增加,公用经费增加,将干警加班费,特殊岗位津贴纳入财政预算支出。
2019年预算支出7327240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272407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元,国有资本预算0元,较2018年预算支出增加18877255元,原因为新增人员工资,新增人员,工资津贴增加,公用经费增加,将干警加班费,特殊岗位津贴纳入财政预算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272407元,较2018年收入预算增加18877255元,原因为新增人员,工资津贴增加,公用经费增加将干警加班费,特殊岗位津贴纳入财政预算支出。
2019年预算支出73272407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272407元,较2018年预算支出增加18877255元,原因为新增人员,工资津贴增加,公用经费增加将干警加班费,特殊岗位津贴纳入财政预算支出。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272407元,按照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标准,核定2019年支出预算73272407元,具体为:
(1)行政运行(2040201)53989359元,较上年增加14626007元,原因为新增人员,工资津贴增加,公用经费增加,将干警加班费和特殊岗位津贴纳入财政基本收入;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40202)4521248元,较上年增加611248元,原因为将看守所,拘留所人犯生活费,沙石办队员工资调整至财政项目收入。
(3)执法办案(2040220)4040000元,较上年增加404万元科目调整。
3.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272407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01)47262612元,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和各项补贴、津贴,较上年增加10362088万元,原因为新增人员,工资津贴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0789729元,包括办公经费、“三公经费”等。公用经费按年人均25000元核定,车辆运行费按每辆车每年30000元核定,较上年增加498.60万元,原因为编制内实有人员增加,公用经费需求量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5220066元,包括遗属人员、六十年代退职人员各项补贴和其他补助,较上年增加352.92万元,原因为将干警加班费,特殊岗位津贴,离休费,看守所,拘留所人犯生活费调整到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可附图表)
4. 支出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272407元,其中: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47262612元,较上年增加10362088元,原因为新增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20789729元,较上年增加4985963元,原因为案件查处量增加,导致支出需求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5220066元,较上年增加3529204元,原因离休费增加,科目调整。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4805800元,较2018年增加1405800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交警队更新12辆执法执勤车辆,局机关更新5辆执法执勤车辆并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18年增加(减少)0元,主要原因为;
公务接待费115800元,较2018年减少1500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合理控制经费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920000元,较2018年增加1407300元,主要原因为多数车辆运行年限较长,公里数大,保养维修数量增加,2018年交警队更新12辆执法执勤车辆,局机关更新5辆执法执勤车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2018年增加(减少)0元,主要原因为;
会议费预算50000元,较2018年增加50000元,主要原因为业务量增大,组织会议进行部署安排;
培训费预算380000元,较2018年增加380000元,主要原因为计划安排培训项目增多。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公用经费安排20789729元,较2017年增加. 4985963元,主要原因为新增人员,工资增加,公用经费需求量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周至县公安局
201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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