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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市场监管局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周至县市场监管局机关设15个内设机构,为办公室、食品药品应急协调科、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企业个体注册监督管理科、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公平交易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量标准科、市场合同科、政策法规科、质量计量稽查科、1231投诉举报中心、信息中心。

机关下设10个基层监督管理所。

机关下设4个机构,为:周至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周至县食品药品稽查队、周至县质量计量检测所,周至县市场监督局经检大队。

机关党的机构按照党章规定设置。

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体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保健品(含保健食品、保健用品,下同)、化妆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贯彻执行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调查研究。

(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组织、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三) 负责全县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督工作。负责食品生产、流通以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县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落实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贯彻落实省、市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四) 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工作,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五) 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六) 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贯彻执行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及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配合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全县药品零售企业的经营许可。负责监督实施医疗单位制剂生产(配制)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推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七) 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通报抽查结果;负责质量监督抽查中不合格企业的处理和整改;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负责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组织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组织协调全县打假活动。

(八)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流通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全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九) 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开展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的专项整治。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十) 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

(十一)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十二) 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拟订我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十三) 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制定、修订、农业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管理企业标准备案;负责管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归口管理全县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十四)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十五) 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负责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十六) 负责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负责强制检定工作的实施;组织实施量值传递和计量校准工作;负责修理计量器具企业考核发证工作;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十八) 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十九) 负责全县质量认证工作;负责对在我县生产、销售或者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强制性认证产品实施监督管理。

(二十)负责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二十一)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二) 负责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二十三) 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负责气瓶的使用登记工作;负责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十四)负责全县商标管理,指导商标注册和代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知名商标的推荐工作,促进我县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发展,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二十五) 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十六) 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负责相关专业的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二十七)负责全县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县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二十八)负责全县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二十九) 承办县政府以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促进深度融合,发挥监管合力。根据省市场监管机构改革精神及我们的实际工作进一步整合调整人员,持续加强系统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尤其是基层业务培训,推动基层监管工作,促进人员业务整体深度融合。持续强化执法检查、案件查办力度,发挥综合执法优势和市场监管合力,有效提升监管效能。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深入做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工作。抓好窗口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以质量兴县为抓手,有序推进猕猴桃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工作。持续加强食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度,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县域特种设备安全。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下设行政编制机构 1个。现有在职财政供养人员 266人,其中:公务员19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8 人,事业人员 61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1辆。2019年部门预算无车辆购置费用。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03307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0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预算总收入28033070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7616570元,非税项目收入416500万元,较2018年预算收入增加1359134元,原因为工资增加。

2019年预算总支出28033070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7616570元,非税项目支出416500万元,较2018年预算支出增加1359134元,原因为工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预算收入2803307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033070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国有资本预算收入0元,较2018年收入预算增加1359134元,主要为工资增加。2019年预算支出2803307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033070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元,国有资本预算0元,较2018年预算支出增加1359134元,原因为工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033070元,较2018年收入预算增加1359134元,原因为工资增加。2019年预算支出28033070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033070元,较2018年预算支出增加1359134元,原因为工资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033070元,按照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标准,核定2019年支出预算28033070元,具体为:

(1)行政运行(2013801)27472570元,较上年增加798634元,原因为职工工资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602)144000元,较上年增加144000元,原因为云塔所房租纳入年初预算。

(5)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99)416500元,较上年增加416500元,原因为非税收入安排的项目纳入年初预算。

3.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033070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01)24931398 元,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和各项补贴、津贴,较上年增加 695858元,原因为工资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237882元,包括办公经费、“三公”经费等。较上年增加 595120元,原因为本年度非税收入支出纳入预算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863790 元,包括遗属人员、六十年代退职人员各项补贴和其他补助,较上年增加 68156万元,原因为 离退人员取暖费增加 。

(4)公用经费按年人均3200元核定。我局车辆31辆,运行费核定26000元。

4. 支出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033070元,其中: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24931398元,较上年增加695858元,原因为工资增加;

(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2237882元,较上年增加595120元,原因为2019年安排非税收入项目支出;

(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3)元,较上年增加元,原因为;

(4)机关资本性支出(二)(504)元,较上年增加元,原因为;

(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元,较上年增加元,原因为;

(6)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506)元,较上年增加元,原因为;

(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863790元,较上年增加68156元,原因为离退人员取暖费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346500元,较2018年增加66500元,主要原因为开展专项工作费用增加。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0000元,较2018年增加40000元,主要原因为开展专项工作车辆费用增加;

会议费预算41500元,较2018年增加21500元,主要原因为开展专项工作费用增加;

培训费预算45000元,较2018年增加(减少)5000元,主要原因为开展专项车辆费用增加。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公用经费安排1677382元,较2018年增加34620元,主要原因为办公费用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备注:以上数据(含附表)计量单位为元。

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