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一、周至县民政局概况
周至县民政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对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
(三)负责全县救灾工作,组织灾情核查上报及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负责组织本县援助外地灾区款物收集、运送及慰问工作。
(四)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五)指导全县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负责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老龄工作;指导全县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七)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八)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
(九)负责全县优待抚恤工作和烈士褒扬工作;负责全县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军地两用人才培训。
(十)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承办县双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侨务方针、政策和法规,依法维护归侨、侨眷、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合法权益;负责全县侨务工作及归侨的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的人事安排,承办市侨务办公室交办的工作。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周至县民政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周至县民政局下设行政编制机构 1 个,事业编制机构 5 个。现有在职财政供养人员 54 人,其中:公务员 22 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0 人,事业人员 32 人。2018年收入预算 30774455 元,按照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标准,核定民政局2018年支出预算 30774455 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数为30774455 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8812699 元,主要为城乡低保金、特困人员供养金等资金。具体为:
(一)、基本支出 6,081,717.00 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 4373951 元,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和各项补贴、津贴;
商品和服务支出 455600 元,包括办公经费、“三公”经费等。公用经费按行政单位年人均 3500 元核定,事业单位年人均3000元核定,车辆运行费按每辆车每年30000元核定;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252166 元,包括遗属人员、六十年代退职人员各项补贴和其他补助。
(二)、项目支出 24692738元。具体安排情况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8年 政府采购预算项目 0 个,政府采购预算资金 0 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
我单位严格按照全县绩效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同时对重点项目绩效管理情况进行自评,并将自评结果上报相关部门,已备抽查。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资产总额 16525401.80 元,其中:固定资产办公用房 1350 平方米,价值 992173.04 元;轿车 0 辆,价值 0 元。
另外,2018年我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公用经费安排85532元,较2017年增加7206.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周至县民政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周至县民政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 30000 元,较2017年预算 30000 元减少 0 元,降幅 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0 元,较上年减少 0 元;降幅 0 %;
2、公务接待费预算 0 元,较上年减少 0 元;降幅 0 %;
3、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 30000 元,较上半年减少 0 元,降幅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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