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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一、周至县林业局概况

1.贯彻执行林业及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林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指导和监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工作;指导全县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3.负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拟订全县造林绿化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办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林木种子的管理,指导全县林木种子苗木花卉基地建设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4.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林业行政处罚和执法稽查工作。

5.负责全县湿地保护和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开展重大沙尘暴灾害监测,制定沙尘暴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理工作。

6.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7.负责县林业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依法指导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8.承担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政府关于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9.制定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监督林产品质量;指导山区综合开发。

10.承担组织、协调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负责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1.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负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

12.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周至县林业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周至县林业局下设行政编制机构 1 个,事业编制机构 12个。现有在职财政供养人员 562 人,其中:公务员 47 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人,事业人员 515 人。2018年收入预算36844488元,按照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标准,核定林业局2018年支出预算36844488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数为36844488元,较上年预算增加 29673144元,主要为增加了厚畛子、永红、渭河三个林场的人员工资及经费。 具体为:

(一)、基本支出 36844488 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 33176233 元,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和各项补贴、津贴;

商品和服务支出 3224712 元,包括办公经费、“三公”经费等。公用经费按年人均 3000 元核定,车辆运行费按每辆车每年30000元核定;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3543 元,包括遗属人员、六十年代退职人员各项补贴和其他补助。

(二)、项目支出 / 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项目 / 个,政府采购预算资金 /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

我单位严格按照全县绩效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同时对重点项目绩效管理情况进行自评,并将自评结果上报相关部门,以备抽查。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资产总额63774607.46元,其中:固定资产办公用房 16022 平方米,价值 12321349.53元;轿车 13辆,价值 1655229.78 元。

另外,2018年我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 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 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公用经费安排457909 元,较2017年增加376595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将公车补助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纳入公用经费。

(七)、“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 180000 元,较2017年预算 170000 元增加 10000 元,增幅 5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 元,较上年减少 / 元;降幅 / %,原因:

2、公务接待费预算 / 元,较上年减少 / 元;降幅 %,原因 ;

3、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 180000 元,较上年增加 10000元,增幅 5 %,原因:车辆维修维护费增加。

(八)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我单位无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

三、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公务接待费。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事业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