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1、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保健品(含保健食品、保健用品,下同)、化妆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贯彻执行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调查研究。
2、负责全县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督工作。负责食品生产、流通以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县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落实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贯彻落实省、市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工作,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4、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组织、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5、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6、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贯彻执行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及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配合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全县药品零售企业的经营许可。负责监督实施医疗单位制剂生产(配制)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推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7、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通报抽查结果;负责质量监督抽查中不合格企业的处理和整改;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负责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组织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组织协调全县打假活动。
8、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流通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全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9、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开展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的专项整治。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10、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拟订我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11、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2、 承办县政府以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设行政编制机构1 个。现有在职财政供养人员274 人,其中公务员219人,事业55人。2018年收入预算26673936元,按照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标准,核定2018年支出预算 26673936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数为26673936元,较上年预算减少 391020元,主要为项目资金减少,具体为:
(一)基本支出 26673936 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4235540 元,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和各项补贴、津贴;
商品和服务支出1642762 元,包括办公经费、“三公”经费等。公用经费按年人均3300元核定;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220000元,现在执法车37辆。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95634元,包括遗属人员、六十年代退职人员各项补贴和其他补助。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8年 政府采购预算项目 0个,政府采购预算资金 0 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
我单位严格按照全县绩效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同时对重点项目绩效管理情况进行自评,并将自评结果上报相关部门,已备抽查。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资产总额 14935552.69 元,其中:固定资产办公用房 11210 平方米,价值 7906147.85元;轿车 0辆,价值 0元。
(五)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我单位无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
三、2018年预算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4.28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164.28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
2、我局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37辆。
四、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备注:以上数据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附表计量单位为元。
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20000元,较2017年预算313000元减少93000元,降幅 30%。其中:
1、公务接待费预算0元,较上年减少3000元。原因: 预算不足 ;
2、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220000 元,较上年减少90000元,降幅30%,原因:一、预算不足,二单位目前有执法车辆37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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