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至县政法委概况
县委政法委是县级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国家安全,执法监督、队伍建设等重要任务。我委现有在职人数15人,退休人员8人。
二、周至县政法委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周至县政法委下设行政编制机构1个,现有在职财政供养人员15人,其中:公务员15人。2018年收入预算3722806元,按照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标准,核定政法委2018年支出预算3722806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数为3722806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228724 元,主要为项目经费预算增加 。具体为:
(一)基本支出1688806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550304元,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和各项补贴、津贴;
商品和服务支出117898元,包括办公经费、“三公”经费等。公用经费按年人均3500元核定,车辆运行费按每辆车每年30000元核定;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604元,包括遗属人员、六十年代退职人员各项补贴和其他补助。
(二)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合计为:117898元。用于单位的日常办公和工会经费。
(三)项目支出2034000元。具体安排情况详见附表。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资金 0 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
我单位严格按照全县绩效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同时对重点项目绩效管理情况进行自评,并将自评结果上报相关部门,已备抽查。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资产总额730,870.94元,其中:固定资产办公用房0 平方米,价值0 元;轿车2辆,价值344,298.65元,其他固定资产386,572.29 元。
另外,2018年我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 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元。
(七)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我单位无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
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应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应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周至县政法委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周至县政法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6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预算0元。
4.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6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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