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至县公安局概况
1、贯彻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统一指挥和协调处理全县刑事案件的侦破,处置重大案件、突发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3、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4、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5、组织领导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6、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7、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8、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护重要场所和设施;
9、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10、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等有关事务;
11、组织规划全县公安队伍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以及公安宣传教育训练工作;
12、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3、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4、关押犯罪嫌疑人,管理教育行政拘留人员;
15、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要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联防队、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领导和管理森林公安分局及派出所、保安公司、经济民警队伍、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业务工作;
16、承办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周至县公安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周至县公安局下设行政编制机构 1 个。现有在职财政供养人员386人,其中:公务员386人。2017年收入预算53127594元,按照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标准,核定公安局2017年支出预算53127594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数为53127594元,具体为:
(一)、基本支出39921946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2901292元,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和各项补贴、津贴;
商品和服务支出5814802元,包括办公经费、“三公”经费等。公用经费按年人均 25000 元核定,车辆运行费按每辆车每年35000元核定;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5852元,包括遗属人员、六十年代退职人员各项补贴和其他补助。
(二)、项目支出13205648元。具体安排情况详见附表。
周至县公安局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周至县公安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4210000 元, 2016年预算 增加21100000 元。增加原因:县公安局车改后保留车辆为119辆,每辆车的运行维护费按40000元预算。
1、公务接待费预算 114000元。较2016年无变化。
2、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4096000 元。较2016年增加2225800元,增加原因:县公安局车改后保留车辆为119辆,每辆车的运行维护费按40000元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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