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职责调整
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管理职责;加强促进就业创业、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人力资源的统一管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工作;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民创业工作规划和有关政策,牵头协调和督促指导相关工作。
(4)负责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负责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农村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的管理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监管责任。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编制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福利、津补贴管理工作,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政策。
(7)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职称制度改革、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编制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劳动、人事信访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落实劳动保护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11)负责全县机关公务员的管理、考核、培训、奖励和纪律惩戒工作。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周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周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编制机构3个。现有在职财政供养人员 56人。2017年收入预算 6326.86 万元,按照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标准,核定周至县财政局2017年支出预算 6326.86 万元,具体为:
一、基本支出 492.98 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452.32 万元,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和各项补贴、津贴;
商品和服务支出 20.11 万元,包括办公经费、“三公”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55万元,包括遗属人员、六十年代退职人员各项补贴和其他补助。
二、项目支出 58338801 万元。具体安排情况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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