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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周至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掌握并负责向县委反映全县统一战线工作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全县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贯彻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助县委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进行政治协商和互相监督,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3、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的培养联系工作;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士。

4、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全县贯彻民族和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5、负责开展以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做好海外归国留学人员的联络工作。

6、做好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负责党外人大代表人选、政协委员的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推荐、考察、选拔党外人士担任政府、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县级统战系统单位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7、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8、指导各镇(街)党(工)委统一战线工作,联系指导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做好有关统战团体管理工作。

9、开展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和统战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10、承办县委和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设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和业务科。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机关。

序号单位名称
1中共周至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本级)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人员编制6人,实有人员5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行政人员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9人。

四、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在市委统战部的正确指导、县委的有力领导下,我部认真贯彻全市统战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积极搭建有效平台,坚持做好统战服务,突出社会扶贫和宗教稳定两项重点工作,努力提高服务中心和自我发展能力,全县统战工作呈现新亮点、新特色。

(一)助力全县脱贫攻坚,凝同心周至

一是学习兰考经验,发挥群团作用。按照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组织群团组织考察团赴河南兰考县考察学习社会扶贫方面的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多次召集群团组织相关负责人召开会议协商对接,在此基础上起草完成了《周至县2018社会扶贫方案》,将全年社会扶贫任务细化到各月,责任落实到各单位,经县委主要领导审定后印发全县。

二是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帮扶。全面开展助学扶贫,建立贫困学生信息库,有针对性地开展资助活动。通过群团及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等渠道累计开展资助活动20余次,资助贫困学子、留守儿童等困难群体5400余人,资助物品及资金价值近250万元。集中培训留守妇女,统计全县贫困女性劳动力,配合职能部门组织技能培训72次,参与贫困妇女人数1814人,其中在册贫困妇女601人,建立了3个巧媳妇工作点。健康运营爱心超市,累计投入资金253万元,在全县建立爱心超市155个,覆盖133个行政村。动员企业参与扶贫,建立了“同心周至”微信公众平台,向全社会发布了“百企帮百村 众手扶百家”倡议书,号召全县企业、企业家积极参与社会扶贫工作,为爱心超市捐赠生活用品约12.6万元,为贫困户捐赠3万元用于人居环境改善;促成荣民集团捐赠2000万元用于马召辛口移民社区工厂建设。

三是苏陕协作搭桥,共献两地爱心。抢抓苏陕协作机遇,积极联系对接太仓市群团组织及社会组织,携手开展社会扶贫活动,先后组织了“心手相连 共护未来”、2018“太仓妈妈”、“太仓市—周至县2018金秋助学”等爱心助学活动,太仓红十字会、企盟信息技术发展中心分别与我县红十字会、教育局签订多媒体教室建设合作框架协议,为我县1000名贫困学生捐赠了价值30万元的爱心包裹,为64名贫困大学生资助资金40.8万元,为4所小学学校捐赠资金12.8万元、服装1600件、电脑31台,为全县爱心驿站建设争取资金5万元。

(二)维护宗教领域稳定,促社会和谐

一是走访调研加强联系。加强与宗教界人士的联系与沟通,召开宗教工作专题会6次,重点安排部署秦岭北麓涉及宗教问题整治、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宗教活动场所生态环境保护、全县“四进”宗教活动场所等工作,开展宗教工作调研检查近30次,形成专项报告8篇,与各宗教场所负责人座谈交流、交朋友,强化宗教界人士爱国爱教意识,引导宗教界人士与党和政府同心同行。

二是以改促进维护稳定。以秦岭北麓违建整治涉宗教问题和中央宗教督查为契机,在全县开展宗教自查自纠工作,安排统战、宗教部门组织3个专项小组对沿山8镇和山区4镇的18个宗教场所、285个民间信仰场所进行了全面摸排整治,坚决纠正违规行为,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持续开展赵代财神庙及其周边环境治理、秦岭北麓涉宗教问题核查、大型露天宗教造像治理、民间信仰场所管理等工作,收集完善全县宗教工作档案资料,完成中央宗教督查迎检任务,以改促进夯实全县宗教工作基础。

三是妥善处理矛盾事件。协同相关部门、佛教届人士就仙游寺迁建有关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形成书面建议报县政府参考研究,促进仙游寺项目建设;妥善解决了骆峪镇暖泉寺与当地村民矛盾纠纷等问题,维护我县宗教界团结、和谐、稳定良好局面。

(三)统筹抓好各项工作,强统一战线

一是围绕中心工作,加强民主协商建设。邀请县总工会、妇联、团委、工商联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县民盟主委、无党派人士代表召开民主协商会,征集对县委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意见建议,确保了2017年度县委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水平质量。组织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等政协委员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建言献策,在政协周至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交提案70件。协助市民盟、市致公党、西安文理学院就县域经济、秦岭北麓整治、天主教形势等问题在我县开展专题调研,为市、县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非公经济发展。先后组织召开了在外企业家迎春会、建筑领域企业家座谈会、工商联脱贫攻坚会、周至县民营企业家座谈会等活动10余次,听取企业心声,梳理上报问题,表彰先进典型,安排部署企业参与扶贫工作,引导全县企业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在2018年自主改革项目中,我部确定并上报项目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周至县工商联基层商会管理工作,努力做好基层商会的制度建设、会员管理、设施配套等工作,加快基层商会发展步伐,为全县非公企业健康发展做好服务。对全县优秀民营企业进行了表彰。对我县6名优秀企业家的创业历程在9月18日的《西安日报》进行了专版宣传报道,全力营造重商、尊商、的浓厚氛围。

三是推进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下发了《关于对全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摸底推荐工作的通知》,对全县的社会新阶层人士进行了登记核准,对我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信息库进行了补充完善,其中涉及技术高管、作家、律师等行业人员60余人,为下一步开展新形势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在我县佳美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创新实践基地,号召全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立足全县发展大局,牢记社会责任、努力创新创业、积极回馈社会。

四是助力黄埔同学和台胞台属统战工作。协助省黄埔同学会拍摄采访我县终南镇甘沟村黄埔同学范修德,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进行上报,为黄埔同学资料整理、统战事业作出贡献。统计整理全县台胞台属资料,推荐9名台胞台属代表参加西安市台胞台属第五次代表大会,其中李学仁当选为台联理事。

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收入总计83.82万元,较上年增加6.8万元,增长8.83%,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补发2017年一次性奖金,追加开展秦岭北麓违建涉宗教问题专项整治、中央宗教督查和在全县开展宗教自查自纠工作专项经费。

(2)2018年度支出总计83.82万元,较上年增加6.8万元,增长8.83%,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补发2017年一次性奖金,追加开展秦岭北麓违建涉宗教问题专项整治、中央宗教督查和在全县开展宗教自查自纠工作专项经费。

2、2018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83.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83.82万元,占总收入的 100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83.82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2018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83.82万元。其中:

(1) 基本支出 67.82 万元,占总支出的 80.91 %,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 49.48 万元和公用经费18.34万元。

(2)项目支出16万元,占总支出的20.77%,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3.82万元,较上年增加6.80万元,增长8.83%,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补发2017年一次性奖金,追加开展秦岭北麓违建涉宗教问题专项整治、中央宗教督查和在全县开展宗教自查自纠工作专项经费。

(2)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3.82万元,较上年增加6.80万元,增长8.83%,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补发2017年一次性奖金,追加开展秦岭北麓违建涉宗教问题专项整治、中央宗教督查和在全县开展宗教自查自纠工作专项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83.8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82万元。包括:行政运行67.82万元,较上年增加7.62万元,增长12.65%,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补发2017年一次性奖金,追加开展秦岭北麓违建涉宗教问题专项整治、中央宗教督查和在全县开展宗教自查自纠工作专项经费。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82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包括:

(1)人员经费49.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01万元,较上年增加2.8万元,增长6.48%,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7万元,较上年减少7.59 万元,减少了68.62%,主要原因是奖励金减少。

(2)公用经费18.3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8.34万元,较上年增加12.39万元,增长208%,主要原因是搬迁办公室、开展秦岭北麓违建涉宗教问题专项整治、中央宗教督查和省市宗教自查自纠、宗教深度调研以及全县党外干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普查等工作经费。资本性支出2.70万元,较上年增加2.7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搬迁办公室,增添了电脑、打印机,更换了部分办公桌椅。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我部没有发生 “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0万元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无出国任务;比当年预算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无出国任务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党政代表团出国考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单位。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单位。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国内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0万元增加0万元,比当年预算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无接待其他省市单位考察、调研任务;比当年预算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无年初预期的接待任务。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2.68万元,主要举办全县宗教界人士培训班2期150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会议费支出0万元。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9.09%。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34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18.34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了12.39万元,主要原因搬迁办公室、开展秦岭北麓违建涉宗教问题专项整治、中央宗教督查和省市宗教自查自纠、宗教深度调研以及全县党外干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普查等工作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2.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为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指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

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3)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培训费等。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中共周至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