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级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国家安全,执法监督、队伍建设等重要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及下属 0个事业单位。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中共周至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人员编制15人,实有人员14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0人;行政人员15人,工勤0人,事业人员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8人。
四、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周至县委政法委在市委政法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及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狠抓政法队伍建设,认真开展争创“平安鼎”活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平安建设水平。一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成立了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6次听取汇报,召开推进会、线索研判会25次,收集线索208件,核查回复109件,正在查办99件。立涉黑涉恶类案件31起,刑事拘留71人,逮捕30人,起诉51人,宣判35人,成功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3个、涉恶犯罪团伙4个。查处非法盗采砂石刑事案件10起,刑事拘留17人,逮捕2人。奖励侦办审理全市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王朝阳案件公、检、法专案组各2万元,奖励提供涉恶线索举报人2000元。二是争创平安鼎活动稳步推进。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全县上下深入开展新时代“十个没有”基层创安和平安建设“十大主题”宣传活动,培树陕西好人刘彩虹先进典型和县农业农村局红袖章执勤团队典型,进一步叫响“争创‘平安鼎’,周至在行动”口号。深入开展“两代表一委员”走访活动,掌握平安建设现状,认真听取意见建议,走访753人。三是政法综治助力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六个专班精准发力,全市首家发布《关于敦促将被赡养人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的通告》,敦促将被赡养人接入安全住房3人次,引导诉讼1人次。复制兰考经验,评定社会治理红旗村6个。受理涉贫领域信访问题148件,化解104件,办结44件。全县107个贫困村,每村一名法律顾问,5283户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受理涉贫法律援助案件27件,为农民工讨回工资1270万元。四是铁腕禁毒专项行动有效推动。将县禁毒委主任调整为县委书记担任,先后六次召开推进会,开展专项督查活动3次,对排名靠后的哑柏、四屯、青化等3个镇和县人社、民政、工会等3个部门进行了约谈。建立了周至县禁毒教育基地、毒品查缉站点、禁毒委员会实体办公室、病残吸毒人员收治收戒中心及强制隔离戒毒所,全县20个镇街全部建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全年破获涉毒案件22起,刑拘34人,逮捕14人,判决9人,强制隔离戒毒151人,缴获各类毒品3261克,铲除毒品原植物800余株。五是社会面管控工作持续加强。摸排秦岭终南山流动人口324人,摸排宗教场所18个、群众信仰场所285个。在青化、竹峪、渭河桥3个卡点、2个防控点盘查过往车辆9800余辆、人员16000余人,抓获违法人员16人,收缴管制刀具13把,抓获逃犯1名。检查校园周边各类经营户388家,检查学校食堂及托幼机构食堂272家、校外托餐场所88户,责令整改37户。检查校车128辆,纠违13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9份。六是严打整治常抓不懈。县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236件,办结3992件,结案率达94.3%,县检察院提起公诉139件171人,依法批准逮捕133件158人。县公安局立案1606起,破案384起,刑事拘留406人,起诉289人。命案发4破4。七是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平安地图2.0版绘制率先在全市完成,3月15日,市委第237期《要情快报》对我县平安地图绘制工作进行了通报表扬。雪亮工程进展顺利,建设点位728个,目前完成基础开挖、浇筑、立杆,设备安装657个,完成率90%,建设进度受到市上通报表扬。八是重点人群服务管控工作有力推进。制作了关爱精神疾病患者帮扶记实簿和明白卡,实行“一户一卡一簿”管理,为123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放奖补金14.76万元,发放精神病人专项监护金2.5万元。强化社区矫正人员监管,累计接收896人,依法解除660人,现有社区矫正人员236人,信息录入率100%,重点人员定位率100%。九是全力服务营商环境。围绕全县107个重点项目,制定了《政法机关服务保障营商环境25条措施》、《政法综治保障服务重点项目实施方案》,实施领导包抓、干警联系,畅通警企联动机制,扎实开展“进企业(工地)、解难题”活动,查办敲诈勒索企业、阻挠施工案件4起,行政拘留4人,逮捕4人,起诉4人。十是强力推进诚信社会建设。县法院依法宣判了县内首例拒执犯罪案件,并以此为原型拍摄了第一部法治微视频《债》,营造打击拒执犯罪的强烈氛围。积极开展村级换届选举候选人资格审查工作,15名失信候选人被取消资格,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二)夯实责任,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及时安排部署。召开形势分析研判会65次,下发预警通知52个,核查稳控重点人群31人次。现场处置封门堵路、出租车聚集、溺水死亡事故等突发性事件20余次,预警督导协调重大交通事故54件。二是严格落实维稳信访工作责任。将县级领导每天轮流接访下访约访活动制度化、常态化,今年县级领导接访群众143批169人次,已化解121批,正在化解22批。按照维稳信访工作约谈问责制度,对造成进京非访的二曲街办、集贤镇和造成赴省集访的司竹镇、县信访局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等人给予党纪处分。三是认真做好秦岭北麓违建专项整治维稳保障工作。受理涉稳信访问题13批32人次,已全部办结。按照“一网四制”工作机制,对市上交办的40件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全部落实“一人一策、一人一专班”化解稳控措施。同时,严厉打击阻挠专项整治违法行为,9月19日,对业主李某因妨碍公务罪行政拘留10天。四是全面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涉稳突出问题。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行动,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1476件,化解1450件,化解率97.9%,排查突出涉稳问题22件,已化解18件,稳控4件。8月份,通过四级联动,跨省协调,成功化解高婉娟涉宗教“三跨三分离”问题,得到国家信访局肯定。五是严密布控防范处置。在重大节点及特殊敏感时期,启动四道防线,成立工作专班24小时收集信息,多方联动、快速处置,成功防范全国两会、“9.30公祭日”、“红色乞讨”等42起涉军群体和“钱宝系”、“西联”、P2P等41起涉众群体进京赴省市聚集及赴外省市声援事件。六是做好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已全部完成省市考项目21个。
(三)打防结合,进一步提升反邪教能力。一是扎实开展“敲门行动回头看”活动。反邪教信息员491人、三级网宣工作协调人305名,入户调查三级邪教人员43名、四级邪教人员386名。摸排县级重点人29人,其中异地交控3人,送学习班2人,开展追逃失查3人,其余21人均稳控在位。评定王家河镇、翠峰镇为无邪教示范镇。二是严厉打击邪教案件。破获各类邪教案件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刑事拘留4人,刑事判决1人,训诫3人,行政拘留7人。三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3.22”案件为警示,在全县初、高中召开反邪教警示教育大会29场次,受教育师生5万余人。全县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11000余名干部、职工逐人抄写拒绝邪教承诺并签字背书。四是加大办案和举报奖励力度。今年共发放办案和线索举报奖金1.66万元。
(四)注重实效,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一是司改任务按时完成。司改专项小组承担改革任务17项,已全部完成。二是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顺利完成。自2016年我县实施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以来,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319件361人,办理适用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制度案件193件210人,适用率100%,居全市首位,占审结案件数的60.5%。三是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工作持续开展。今年,我县依法打击违法信访行为16人,其中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3人,行政处罚12人。四是开展舆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成立舆论环境整治案件查办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与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信息报送沟通机制。目前,收集舆论环境整治问题线索16条,查办16条,其中行政处罚1人,刑事拘留1人。五是案件评查工作持续开展。组织对法、检、公、办理重点案件进行评查,评定优秀案件13件,合格案件72件,瑕疵案件5件,均已按要求整改。六是聘任执法监督员并组织开展活动。今年,从企业、镇村、部门选聘10名执法监督员,并组织执法监督员参加执法监督活动2次。七是做好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落实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件5人,发放救助金24万元。
(五)营造氛围,政法宣传工作亮点纷呈。一是创新途径宣传。县委政法委在县政府网站开设《争创平安鼎,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在《金周至》报开设《争创平安鼎》及《党委书记、局长谈平安》专栏,与周至移动公司、气象局联系,向全县广大群众发送扫黑除恶、平安建设宣传短信20余万条,提升平安建设知晓率和参与率;开设了“周至政法”抖音平台,通过抖音传播周至政法正能量。县法院在微信公众号上入驻智能法律机器人“小周”,24小时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选取典型案件开展网络庭审“百案直播”活动,直播案件超过150件,网上累计观看人数22万人次。县检察院开设未成年法治教育云课堂,借助“云课堂”网络平台将信息技术手段与普法授课相融合,使未成年人普法懂法、交流互动、自主学习更便捷。二是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宣传。利用农村古庙会有利时机,组织吴振峰法治宣传队和王世旺演出团通过展演小品、快板、眉户剧等文艺节目,开展平安创建、扫黑除恶、反邪教集中宣传141场次。在全县各行政村放映反邪教电影280余场次。义务普法宣传员赵俊飞在中小学开展法治教育报告15场次,受教育学生达3000余人。政法部门采取“设置宣传点+大篷车流动宣传”等方式,举办禁毒文艺晚会、宪法日等集中宣传活动50场次,发放各类宣传册、宣传彩页10余万份,受众10余万人。开展部局长讲法10场次。三是依托传统媒体宣传。在县委防邪办和县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陕西省十大普法模范吴振峰、反邪志愿者王毓书分别出版反邪教快板专辑,吴振峰义务反邪教宣传进乡村项目荣获西安市学雷锋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同时,组织参加全省“情暖冬日”反邪教征文活动,王家河镇、翠峰镇2篇征稿分别获全省一等奖和三等奖。四是强化主流媒体宣传。以公众安全感提升为主题,编发美篇信息300余篇,推送宣传信息1000余条。中央电视台、凤凰网、陕西政法、西安日报、西安晚报等中省市媒体先后50余次报道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对我县侦办审理的全市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王朝阳案件集中进行了报道,形成震慑黑恶犯罪强大声威。
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收入总计504.2万元,较上年增加86.3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增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经费。
(2)2018年度支出总计504.2万元,较上年增加73.87万元,增长14.6%,主要原因是增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经费。
2、2018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504.2万元。其中:其中财政拨款504.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4.2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2018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504.2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83.16万元,占总支出的36%,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160.46万元和公用经费22.7万元。
(2)项目支出321.04万元,占总支出的64 %,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04.2万元,较上年增加 86.3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增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经费。
(2)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4.2万元,较上年增加73.87万元,增长14.6%,主要原因是增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4.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83.16万元。
(2)项目支出321.04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3.16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包括:
(1)人员经费160.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3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4283万元。
(2)公用经费22.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 22.7 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 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1)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0万元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无出国任务;比当年预算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无出国任务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党政代表团出国考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无新增购置车辆,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08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国内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0万元增加0万元,比当年预算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无接待其他省市单位考察、调研任务;比当年预算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无年初预期的接待任务。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11.88万元。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会议费支出12.09万元。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未开展绩效自评。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70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22.70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2.1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无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指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3)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培训费等。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备注:以上数据(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陕公网安备 61012402000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