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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对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

3.负责全县救灾工作,组织灾情核查上报及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负责组织本县援助外地灾区款物收集、运送及慰问工作。

4.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

5.指导全县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负责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老龄工作;指导全县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7.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8.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

9.负责全县优待抚恤工作和烈士褒扬工作;负责全县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军地两用人才培训。

10.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承办县双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1.贯彻执行侨务方针、政策和法规,依法维护归侨、侨眷、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合法权益;负责全县侨务工作及归侨的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的人事安排,承办市侨务办公室交办的工作。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本部门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救灾救助低保科、基层政权建设办公室、社会福利募捐科、社会事务科(勘界办)、优抚无安置科(双拥办公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序 号单 位 名 称
1周至县民政局(本级)
2周至县福利生产管理办公室
3周至县救助站
4周至县社会福利院
5周至县终南敬老院
6周至县广济敬老院
7周至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人员编制69人,实有人员66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42人;行政人员25人,工勤0人,事业人员4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人。

四、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不断健全,困难群众体会更多关爱感。

(二)防灾减灾工作有序高效,灾害群众体会更多安全感。

(三)社会福利覆盖人群不断扩大,受益群众感受更多幸福感。

(四)社会治理合力不断显现,多元主体获取更多参与感。

(五)双拥优安融合发展不断深化,军人军属赢得更多荣誉感。

(六)专项服务能力水平不断提升,服务对象体验更多获得感。

(七)基础设施项目进展顺利,民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收入总计24244.6万元,较上年减少3607.5万元,减少12.95%,主要原因是社会救助资金减少。

(2)2018年度支出总计24244.6万元,较上年减少3607.5万元,减少12.95%,主要原因是社会救助资金减少。

2.2018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24244.6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77.021万元;

(2)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1473.72万元;

(3)其他收入0.43万元;

(4)年初结转和结余0.24万元。

3.2018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4244.6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017.21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23227.15万元,基本支出以外的支出,主要包括农村低保、城市低保等;

(3)其他0.24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4244.6万元,3607.5万元,减少12.95%,主要原因是社会救助资金减少。

(2)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244.6万元,3607.5万元,减少12.95%,主要原因是社会救助资金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44.3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括:

(1)行政运行(2010601)445.5万元,较上年增加94.83万元,原因为人员增资;

(2)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80299)47.77万元,较上年减少774.55万元,原因为项目调整;

(3)未归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4)11.45万元,较上年减少14.16万元,原因为人员减少;

(4)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2080803)8.6元,较上年减少2027.5万元,原因为项目调整。

(5)义务兵优待(2080805)1540.16万元,较上年减少262.84万元,原因为义务兵人数减少。

(6)其他优抚支出(2080899)3106.4万元,较上年增加383.77万元,原因为项目调整。

(7)退役士兵安置(2080901)1000.67万元,较上年增加108.67万元,原因为人员增加。

(8)儿童福利(2081001)52.9万元,较上年增加2.9万元,原因为人员增加。

(9)老年福利(2081002)269.53万元,较上年减少5.48万元,原因为项目调整。

(10)社会福利事业单位(2081005)216.26万元,较上年增加65.74万元,原因为政策性调资,新增单位。

(11)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081107)357.4万元,较上年减少913.37万元,原因为项目调整。

(12)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81901)33万元,较上年减少793.3万元,原因为救助人员减少。

(13)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81902)750万元,较上年减少7622.12万元,原因为项目调整。

(14)临时救助支出(2082001)60万元,较上年减少761万元,原因为项目调整。

(15)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082002)130.51万元,较上年减少8.94万元,原因为困难救助人群减少。

(16)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82102)78.32万元,较上年减少1041.78万元,原因为项目调整。

(17)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732.103万元,较上年增加414.053万元,原因为项目调整。

(18)城乡医疗救助(2101301)226.2万元,较上年减少863.8万元,原因为项目调整。

(19)优抚对象医疗救助(2101401)140元,较上年减少26.08万元,原因为救助人员减少。

(20)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支出(2290804)108.42万元,较上年减少1.9万元,原因为压缩业务经费。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6.78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包括:

(1)人员经费961.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9.93万元,较上年增加137.3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1.55万元,较上年增加84.99万元,主要原因是抚恤金增加。

(2)公用经费55.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5.3万元,较上年增加5.57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维修费增长;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1473.72万元,较上年减少581.26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无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99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救助站车辆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无支出。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10万元,主要是社区培训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2770.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5.5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445.5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增长94.83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调资。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066.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215.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76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8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为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 0%。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 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周至县民政局(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