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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人力资源的统一管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工作;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民创业工作规划和有关政策,牵头协调和督促指导相关工作。

(四)负责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负责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农村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的管理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监管责任。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编制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福利、津补贴管理工作,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政策。

(七)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职称制度改革、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编制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劳动、人事信访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落实劳动保护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机关公务员的管理、考核、培训、奖励和纪律惩戒工作。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调配科、社保科、工资科、公务员科、监察仲裁科。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及下属2个事业单位。

序号单位名称
1周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周至县退休干部工人管理服务所
3周至县城乡居民保险管理中心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人员编制25人,实有人员25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4人;行政人员21人,工勤2人,事业人员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3人。

四、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市考指标完成情况

2018年我局承担市考指标共四项。一是城镇新增就业完成4420人,占全年任务3900人的113.33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35%;二是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完成122492人,完成年度任务120000的102.8%;三是发放创业贷款2176万元;四是就业创业技能培训1948人,完成目标任务1700人的114.59%。

(二)、业务工作进展情况

1、多措并举,确保实现高质量的就业创业。一是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我局通过2018年“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活动,累计举办各类大型招聘会共计13场,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参加招聘的企业累计510家,提供岗位2.8万余个,达成就业意向4000余人,其中贫困劳动力就业意向人数1071人;我县积极开展苏陕劳务协作对接,累计实现赴江苏劳动力转移就业1717人,其中贫困劳动力225人;帮助下岗人员再就业538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64人;全年累计赴疆拾花工达6000多人,收入6000多万元;开通运行了周至一太仓跨地区人力资源就业平台一体化项目,方便群众中在家门口就可查看招聘信息。二是就业创业培训工作。全年累计举办就业(创业)培训班43期共1948人次,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1296人。三是创业工作。创建创业孵化基地2家,扶持就业创业人员130人;建立信用乡村7个,发放创业贷款390户共计2176万元,其中发放贫困户创业贷款136户363.4万元,直接带动了超过1300人就业;累计在全县20个镇街开发公益性岗位1066人,其中保洁、保绿等特设公益性岗位安置543人,公益转岗安置523人。四是失业保险工作。全县企业全年参保累计214户11746人,失业保险支出10.7万元;累计实施稳岗补贴企业3家,发放企业稳岗资金10.7万元。

2、强化服务,全力做好社会保障工作。一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开展2018年年检稽核9.6万人,全县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参保达到36.7万人,发放养老金1.3亿元,发放率100%;并按照省市要求对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每人每月提高23元,共按时发放和补发1545.6万元;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全年共审批各类退休人员338人,发放养老金3.7亿元,发放率100%;对全县1329名离休人员“中人”待遇进行重新核算,并启用新系统发放养老金;做好了离退休人员生活性补贴和改革性补贴工作。三是2018年居民医疗保险缴费15197人,报销801万元,职工医疗保险缴费405户6895万元,支付医疗保险费用6626万元;积极开展慢性病补助核保508人,支付2017年慢性病补助金192万元,受理慢性病审核405人;完成了全县101家定点医药机构年度考核工作,基本实现全县群众看病、买药全覆盖;完成全县319家企事业单位“四险”缴费基数申报和工伤缴费基数年审工作;通过发放宣传彩页指南5000余份、张贴海报100余份、悬挂横幅2幅,向群众尤其是异地居住、外出务工等人员宣传跨省异地就医的新政策及惠民流程。四是抓好新征地农民社保工作。审核上报新征地农民社保方案5宗,新增参保人数300人。五是积极完成了国有三大林场改革职工养老保险转移和待遇发放工作;做好了退休人员生活性补贴和改革性补贴工作。六是2018年全县企业养老保险324户,发放养老金27655万元,发放率100%;七是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人员102人进行了业务培训,对全县20个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和保障协理员进行了业务政策培训。八是正在积极对全县28934名未参保社保人员进行入户调查,并进行信息录入,目前进展顺利。

3、广纳贤才,积极做好人事人才工作。一是2018年通过进校园招聘、村干部招聘等途径,招聘高层次人才108人;二是为全县公开招聘267人,其中教育类招聘183人,与公招同步进行招聘卫生类高层次6人,招聘特岗教师45名,招录基层公务员招录70人。三是从符合安置条件的优秀士兵(专业士官)中选聘到镇街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2名,从2015至2017年已安置专业士官选聘到镇街属事业单位31名,为国土系统已安置复转军人36人进行能力水平考试,且已划转到乡镇。四是审核审批机关事业单位初级、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704人;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3383人。五是2018年推荐省市县级教学能手共84人,推荐省级学科带头人3人,县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20人,并对推荐省级第11批特级教师工作进行了安排。六是累计发放振兴计划招聘人员安家费25万元;七是县人才服务中心2018年办理报到备案和档案托管2853人,提供就业咨询3000人次;先后为周至县人民医院、周至县中医医院等用人单位推荐所需专业的毕业生60余人;共推荐84名毕业生参加省县单位见习,留用率达70%以上;寒暑假开展大学生到县政府机关见习共93人;八是已启动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制工作。制定了《周至县事业单位全面建立聘用合同制度实施方案》、《关于全县事业单位建立聘用合同制度应当订立聘用合同而未订立人员的处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两个规范性文件保障工作开展,计划年底完成1.1万人合同签订工作。

4、严谨稳妥,推进收入分配改革工作。一是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对全县1140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了薪级工资,实施了改革性补贴,调整了绩效工资标准;并进行了2018年度绩效总量审批;二是为全县3076名机关工作人员晋升了级别工资或级别工资档次,调整了津贴补贴和改革性补贴标准;为全县2120名机关工作人员审批了2017年年终一次性奖金;三是为公安局379名、森林公安分局22名工作人员调整了加班补贴、执勤津贴标准,为纪检委、审计局、安监局、县委办等8个单位的189人审批了2018年特殊岗位津贴;四是为2332名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核了2018年乡镇工作补贴,人均月享受标准416元;五是为6226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调整了改革性补贴及生活补贴标准;六是按照机关、事业、企业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审核审批遗属补助114户,审核审批退休人员护理费207人,六十年代精简人员待遇提高75人。七是加强全县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建立全县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制度。

5、严格执法,加强劳动监察工作。一是大力宣传劳动权益维护政策。深入企事业单位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宣传讲解政策100余次,接待群众咨询480多人次。二是对全县508家各类用工单位开展劳动执法专项检查6次,重点检查用工单位工资月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工资发放、劳动合同签订等方面内容,对全县508家各类用工单位开展劳动执法专项检查6次,重点检查用工单位工资月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工资发放、劳动合同签订等方面内容,督促签订劳合同3400余份。三是受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62件,为800名农民工解决拖欠工资860余万元,全年未发生59人以上群体性上访案件。四是接待工伤信访咨询16起,受理工伤认定申请24件,其中认定工伤16件,不子认定4件,不予受理1件,正在核查3件。五是受理劳动人事仲裁案件33件,其中依法办结7件,不予受理8件仲裁裁决10件,和解撤诉4件,延期审理1件,正在审理3件。

6、脱贫攻坚工作有力推进。一是行业扶贫。全县贫困劳动力通过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就业、社区工厂、自主创业和就业扶贫基地就业等形式,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完成5468人;扶持贫困户创业新目标任务136户,新增开发公益性岗位20个;累计开发保洁保绿公益性岗位1066个,其中:特设公益性岗位543个,公益专岗523个。新建立就业社区工厂4个,已经吸纳贫困劳动力53人;就业扶贫基地2018年新建立就业扶贫基地8个,已吸纳贫困劳动力248人;二是驻村扶贫。我局驻村帮扶竹峪镇柴黄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队员吃住在村组,积极开展帮扶工作;竹峪镇凤凰岭村为贫困户帮扶,帮扶队员按照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各类帮扶工作。

7、其他工作有序开展。一是积极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圆满完成了包抓秦岭北麓违建别墅拆迁工作;目前正在积极做辛口社区29户移民搬迁户的搬迁工作。二是亲商助企活动有效开展,局主要领导每月联系包抓企业2次,建立了亲商助企工作纪实记录。二是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综合治税、精神文明、统计、保密、党建等工作有力开展;常态化开展局长驻窗口、路长制活动。三是积极做好行政效能革命工作,积极按照县政府要求公布群众只跑一次事项;按照市人社局、县政务中心、县委编办的要求,梳理了政务服务事项“八统一”、政务事项信息电脑录入、“三级四同”等工作。四是积极回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12345热线、人民网、西部网、信访局信访件等渠道的群众留言、回复群众咨询200条,做到事事有回复、有落实;在县政府网站公布工作动态信息80余条。

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收入总计2047.64万元,较上年减少17979.6万元,减少89.7%,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调整列支。

(2)2018年度支出总计2123.25万元,较上年减少17921.37万元,减少89.4%,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调整列支。

2、2018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2047.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37.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万元。

3、2018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123.2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606.69万元。

(2)项目支出1516.56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37.64万元,较上年减少17989.6万元,减少89.8 %,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调整列支。

(2)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37.64万元,较上年减少17989.6万元,增长89.8%,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调整列支。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3.2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9.72万元。包括:行政运行574.69万元,较上年增加50.04万元,增长9.5 %,主要原因是工资上调以及增加社会保障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6.69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包括:

(1)人员经费418.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0.3万元,较上年增加18万元,增长054 %,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2.78万元,较上年减少17989.6万元,下降了89.8 %,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调整列支。

(2)公用经费75.8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5.86万元,较上年减少3.6万元,下降0.47 %,主要原因是减少开支;资本性支出3.6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收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均在当年全额支出。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没有出国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车改后本单位无车辆。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车改后本单位无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车改后本单位无车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无接待支出。

(4)本年“三公”经费无预算无支出。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9.95万元,主要为社会保险经办的业务培训。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未开展绩效自评。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86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30.58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40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9%,主要原因压缩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为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0 %。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指为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3)、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培训费等。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人社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封面和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