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周至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是周至县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政策法规,负责制定全县医疗保险具体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和支付,严格执行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基金的安全与完整。
(三)宣传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各项政策,受理参保单位、参保职工有关医疗、工伤保险业务的查询,为参保职工提供咨询服务。
(四)负责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签订服务协议,对其业务工作给予指导和管理。
(五)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和拨付工作。
(六)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和医疗服务情况,协调医患矛盾,保障参保职工利益。
(七)负责办理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参保登记和年审工作。
(八)负责办理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待遇审核和支付工作。
单位内部机构设置:办公室、财务科、参保科、待遇科、监督科。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1个本级机关。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人员编制13人,实有人员 9 人。其中,参公事业编制13人;实有事业人员9人。
四、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2018年,职工医疗保险征缴基金7285万元,生育保险征缴基金288万元。职工医疗保险支付待遇7272万元,居民医疗保险支付待遇854万元,工伤保险支付待遇201万元,生育保险支付待遇329万元。
(二)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缴费基数申报即年审工作。办理了全县203户行政、事业单位,319户企事业单位缴费基数申报工作。
(三)按照市社保中心统一安排,对全县101个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年度考核工作,采取报送资料自查和现场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对在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限期整改,有效促进了两定机构的监管工作。
(四)完成宣传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采用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折页、备案指南、就医指南等方式,大力宣传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目前已备案200余人。
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收入总计245.29万元,较上年减少116.5万元,降低32.2%,主要原因是财政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医疗费补助全部分解到各单位,不再统一划拨医保中心,所以医保中心的收入减少。
(2)2018年度支出总计254.29万元,较上年减少98.5万元,降低27.92%,主要原因是财政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医疗费补助全部分解到各单位,不再统一划拨医保中心,所以医保中心的支出减少。
2、2018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245.2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96.5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48.77万元。
3、2018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54.29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96.52万元
(2)项目支出157.77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收入总计245.29万元,较上年减少116.5万元,降低32.2%,主要原因是财政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医疗费补助全部分解到各单位,不再统一划拨医保中心,所以医保中心的收入减少。
(2)2018年度支出总计254.29万元,较上年减少98.5万元,降低27.92%,主要原因是财政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医疗费补助全部分解到各单位,不再统一划拨医保中心,所以医保中心的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4.2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4.29万元。包括:行政运行96.52万元,较上年增加6.83万元,增长7.62%,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改由单位自行缴纳。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57.77万元,较上年减少105.33万元,降低40%,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改由单位自行缴纳,不再统一划拨医保中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52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包括:
(1)人员经费86.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7.52万元,较上年增加7.47万元,增长9.42%,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改由单位自行缴纳。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9.27万元,较上年增加6.34万元,增长了216 %,主要原因是17年的奖励金在 18年支付。
(2)公用经费9.7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73万元,较上年减少0.64 万元,下降6.16%,主要原因是减少开支;无资本性支出
4、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1)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预算未安排此项支出。
(2)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预算未安排此项支出。
(3)本部门无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预算未安排此项支出。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2018年培训费支出,预算未安排此项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2018年会议费支出,预算未安排此项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57.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3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0.64万元,下降6.16%,主要原因是减少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无车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指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 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3)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培训费等。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臵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周至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19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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