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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信息

一、周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单位概况

(一)周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积极引导民族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组织全县民族宗教干部开展宗教知识及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培训,提升民族宗教干部业务素质及工作能力。

组织全县备案登记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及场所民主管理组织负责人开展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其法治意识和管理水平。

清理、清查,打击、整顿非法宗教活动及人员,维护正常的宗教秩序和合法权益。

加大对少数民族的扶持力度,维护民族团结,推动民族进步。

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稳妥处理民族宗教日常事务,努力维护全县民族和睦、宗教团结。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周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决算单位构成

周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设行政单位1个。在职人数5人,离退休2人,财政供养5人。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单位名称单位性质
1周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单位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决算收支总表(01表)

(二)部门决算收入表(02表)

(三)部门决算支出总表(03表)

(四)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04表)

(五)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05表) (六)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06表)

(七)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九)政府采购决算表(空表不公开)

详情请见附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2.54 万元,较上年减少8.89995万元,原因为主要原因是、财政供养人员减少、日常业务减少。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 72.54万元,较上年减少7.7479万元,原因为主要原因是、财政供养人员减少、日常业务减少。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39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1.15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 72.54 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 46.39万元,占总支出的63.95 %,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41.62万元和公用经费4.77 万元。

(2)项目支出 26.15 万元,占总支出的 36.05 %,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宗教工作专项15万元,其他宗教事务支出10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72.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6.39 万元,项目支出 26.15 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县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比上年减少7.7497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72.54 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54 万元,其中,行政运行46.39万元,宗教工作专项支出15万元,其他宗教事务支出10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按基本支出46.39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41.62 万元,公用经费4.77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三)2017年“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 0 万元,下降 0 %,其中:

(1)2017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与2016年持平。

(2)2017年无新购置车辆,2017年公车运行维护支出 0 万元,较2016年减少 0万元,下降0 %,原因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用车费用。

(3)2017年度无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与2016年持平。

2、培训费用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无培训费用支出,与上年持平。

1、 会议费用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无会议费用,与上年持平。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此项收支。

(五)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2017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46.39 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务支出,其中:行政单位 1 户,合计 46.39 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6年同口径增加 11.39005万元,主要原因是相关维护经费等费用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0 万元,

3、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2017年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未展开绩效自评

五、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备注:以上数据(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