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周至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公开及说明
一、周至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法院的主要职责
坚持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在管辖范围内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打击各类犯罪,调整经济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二)法院的决算单位构成
周至县人民法院下设行政编制机构1个,属行政性质单位,现有在职财政供养人员102人,内设庭室、科队18个,基层法庭3个。
二、部门2017年度决算表
(一)部门决算收支总表(01表)
(二)部门决算收入总表(02表)
(三)部门决算支出总表(03表)
(四)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04表)
(五)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05表)
(六)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06表)
(七)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07表)
(八)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08表)
(九)部门决算政府采购决算表(09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481.10万元,较上年减少127.58万元,主要原因上年结转资金减少。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481.10万元,较上年减少127.5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减少。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2481.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万元2391.31万元,占总收入的96.4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91.31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2481.10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179.52万元,占总支出的 47.5%,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934.69万元和公用经费244.82万元。
(2)项目支出1301.58万元,占总支出的52.5 %,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41.79万元,案件审判项目10万元,案件执行项目7万元,其他法院支出项目492.79万元,两庭建设资金250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9.52万元,项目支出1301.58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41.6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减少,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1.1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
公共安全支出2481.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179.52 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41.79万元、案件审判10万元、案件执行7万元、两庭建设250万元、其他法院支出492.79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9.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4.69万元,公用经费244.82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三)2017年“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4.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4.75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增加10.45万元,增加16.25%,增加原因在于执法办案车辆老化报废后购置1辆执法办案车辆。我院共有执法办案车辆19辆。
(1)2017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与2016年持平。
(2)2017年因执法需要新购执法用车1辆,支出18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6.75万元,较2016年减少7.55万元,下降13.3%,原因为落实八项规定,减少公务用车费用。
(3)2017年无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与2016年持平。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66.3 万元,主要是干部业务培训支出,较2016年增加9.46万元,增长16.6 %,增加原因培训次数和人数增加。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会议费支出8.55万元,与上年增加8.55万元,增加原因会议增加。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此项收支。
(五)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2017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4.83 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较2016年减少7.76万元,减少3.07%。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197.79万元,其中115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档案数字化系统及执法记录仪、台式机等业务通用设备、终南科技法庭一套、审判桌椅。上年结转的82.79万元主要用于机房安全日志审计、排风排烟数字容灾备份系统、警用装备。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未开展绩效自评。
五、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备注:以上数据(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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