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至县公安局概况
(一)公安局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统一指挥和协调处理全县刑事案件的侦破,处置重大案件、突发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3、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4、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5、组织领导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6、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7、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8、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护重要场所和设施;
9、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10、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等有关事务;
11、组织规划全县公安队伍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以及公安宣传教育训练工作;
12、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3、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4、关押犯罪嫌疑人,管理教育行政拘留人员;
15、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要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联防队、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领导和管理森林公安分局及派出所、保安公司、经济民警队伍、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业务工作;
16、承办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周至县公安局决算单位构成
周至县公安局设行政单位1个。在职人数393人,离退休142人,财政供养393人。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1 | 周至县公安局 | 行政单位 |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一)部门决算收支总表(01表)
(二)部门决算收入总表(02表)
(三)部门决算支出总表(03表)
(四)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04表)
(五)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05表)
(六)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06表)
(七)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九)政府采购决算表
三、周至县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481.34万元相比去年决算收入增加810.68万元。原因为项目经费增加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481.34万元相比去年决算支出增加185.17万元原因为目标考评奖提高。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8481.34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7541.23万元,占总收入的 88.91%,相比去年决算收入增加670.28万元,原因为项目经费提高。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7541.23万元,相比去年增加670.28万元,相比去年增加9.7%,其他收入551.95万元,相比去年增加70.2万元,原因为其他单位拨款增加;年初结转和结余388.15万元相比去年减少274.48万元,相比去年减少70.72%。原因为加大支出,结转减少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8481.34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4941.49万元,占总支出的58.26%,相比去年增加314.95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3721.44万元相比去年增加352.95万元,原因为目标考评奖提高;和公用经费1220万元;相比去年减少38万元,原因为调整科目。
(2)项目支出3426.18万元,占总支出的 40.4%,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相比去年减少129.78万元。原因为上年资金结转。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85.24万元 治安管理673.83万元, 经济犯罪侦查25万元, 禁毒管理63.5万元,居民身份证管理19.99万元, 拘押收教场所管理284.42万元, 其他公安支出1804.05万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55万元,国内安全保卫8.15万元,其他支出7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1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39.24万元,相比去年增加314.95万元,原以为目标考评奖提高,科目调整。项目支出3426.18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相比去年减少129.78万元,原因为上年资金结转。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15.71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7808.7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4939.2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85.24万元治安管理673.83万元, 经济犯罪侦查25万元, 禁毒管理63.5万元,居民身份证管理19.99万元, 拘押收教场所管理284.42万元, 其他公安支出1804.05万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55万元,国内安全保卫8.15万元。
(2其他支出7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39.24万元,较去年增加314.95万元,原因为目标考评奖提高。其中:人员经费3721.44万元较去年增长352.95万元,原因为目标考评奖提高。公用经费1217.8万元,较去年减少38万元,原因为科目调整。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支出417.7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元相比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8.09万元,相比去年增加106600元,原因为更新车辆,车辆运行年限时间久,公里数大,保养维修量增加,车辆购置费9.7万元,相比去年增加9.7万元,原因为更新执法执勤车辆。2017年购置1辆执法执勤车辆,2017年底车辆保有量为119辆。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培训费支出22.55万元,主要用于公安业务培训支出。相比去年减少32.37万元,原因为培训数量减少
3.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7年会议费支出0.0885万元,用于公场租赁费。相比去年增加0.0885万元。原因为业务需要,开会进行工作部署。
(四)、2017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此项收支
2、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此项收支。
(五)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未开展绩效自评。
四、2017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7.8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1217.8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 100%;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共有车辆119辆,本部门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五、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备注:以上数据(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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