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物价检查所概况
1、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省、市人民政府、上级价格部门制定的价格规定、行政措施、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2、组织起草本县地方性法规、规定草案,提出本县市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拟定价格调整计划、价格改革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3、按照定价目录,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管理,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规范、引导和适度监控;
4、组织指导协调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行为;推行明码标价制度,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系统。
5、提供价格信息服务,组织开展成本调查工作,提出可行和政策性建议。
6、开展价格鉴定评估、认证、咨询等工作;办理人大、政协有关价格、收费问题的提案、建议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
参公事业单位1个;编制数8人、在职人数 17人,财政供养17人。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 周至县物价检查所 | 参公事业单位 |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决算收支总表(01表)
(二)部门决算收入表(02表)
(三)部门决算支出总表(03表)
(四)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04表)
(五)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05表) (六)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06表)
(七)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07表)
(八)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08表)
(九)政府采购决算表(09表)
详情请见附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 146.35 万元,较上年减少 40.94 万元,主要原因为 人员减少 。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 146.35 万元,较上年减少 40.94 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 。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 146.35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146.22 万元,占总收入的 100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46.22 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其他收入0.13万元。
3、 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 146.35 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 140.35万元,占总支出的 96 %,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 120.63 万元和公用经费 19,72 万元。
(2)项目支出 6 万元,占总支出的 4 %,是房屋租赁和网络服务费。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46.2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40.22 万元,项目支出 6 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比上年减少 40.94 万元,主要原因是 人员减少。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46.22 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46.22 万元,其中,行政运行 140.22 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6 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按基本支出 140.22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20.63 万元,公用经费19.59 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三)2017年“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0 万元,下降 0%,其中:
(1)2017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与2016年持平。
(2)2017年无新购置车辆,2017年公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较2016年减少0 万元,下降 0%,原因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用车费用。
(3)2017年度无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与2016年持平。
2、培训费用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无培训费用支出。
2、 会议费用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无会议费用。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此项收支(已公开空表)
(五)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2017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9.59 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务支出,其中:行政单位 1 户,合计 19.59 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 13 %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
3、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大型设备。
四、2017年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严格按照全县绩效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同时对重点项目绩效管理情况进行自评,并将自评结果上报相关部门,已备抽查。
五、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备注:以上数据(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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