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至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周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 .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3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周至县人民决算单位构成
周至县人民检察院设行政单位1个。财政供养64人。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1 | 周至县人民检察院 | 行政单位 |
二、部门2017年度决算表
(一)部门决算收支总表(01表)
(二)部门决算收入总表(02表)
(三)部门决算支出总表(03表)
(四)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04表)
(五)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05表)
(六)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06表)
(七)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07表)
(八)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08表)
(九)部门决算政府采购决算表(09表)(本单位无,此表不公开)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621.81万元,较上年增加了433.82万元。
主要原因是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有:1.2017年人均公用经费提高至2.5万元。2.2017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专项经费额度较2016年提高。3.2017年单位养老、住房公积金、医保缴费都由单位缴纳。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1621.81万元。其中: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21.81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2016年度项目结余117.75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1621.81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934.75万元,占总支出的57.6%,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771.38元和公用经费163.37万元。
(2) 项目支出687.06万元,占总支出的42.4%,是为完成检察业务工作、促进案件办理质量及检察专项任务的支出。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4.75万元,项目支出687.06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551.57万元,主要原因:1、2017年度项目增加,
(2)2016年项目结余数大而2017年无项目结余。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1.81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其中:行政运行934.7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41.24万元、其他检察支出245.82万元。
3、机关行政运行经费支出执行情况
2017年度机关行政运机关行政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行经费支出163.37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2016年行政运行经费支出195.39万元。
2017年度机关行政运行经费支出执行情况分析:2017年度机关行政运行经费较2016年人员经费减少32.02万元,因为2017年和2016年决算口径不同,2016年中的基本支出科目“办案业务经费”到2017年变成项目支出科目。
(三)2017年“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9.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5.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48万元,公务接待费0.0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增加44.84万元,增长64.21%,其中:
(1)2017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与2016年持平。
(2)2017年购置车辆支出35.37万元,我院公车编制为8辆,是有实有车辆8辆。较2016年车辆购置费增长100%,用于购置公务用车2辆。原因:2017年公车改革,我院报废车辆增多,车辆编制空编2个,为了维持单位日常工作和业务工作有序进行,故购置公务用车2辆。
(3)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48万元,较2016年增长27.7%。原因:我院车辆除公车改革后报废的车辆,其他车辆老化严重,车辆维修(护)费增加,且2017年办案业务工作量大幅增加,车辆燃油、路桥费支出增加。
(4)2017年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0万元,较2016年减少96%,原因:2017年招待在单位在干警灶中进行。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培训费7.23万元支出,比2016年减少33.2%。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会议费支出0.45万元,比2016年减少2.6%。
(五)2017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六)2017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未开展绩效自评。
五、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备注:以上数据(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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