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司法局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信息
浏览次数:次
| 索引号 |
116101240134833639/2018-000078 |
发布日期 |
2018-12-07 11:47 |
来 源 |
县财政局 |
| 内容概述 |
文章是周至县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告。介绍了司法局概况、职责、单位构成;公布了部门决算表;说明2017年度收入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三公”经费支出等情况。提及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采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未开展绩效自评等,最后解释专业名词。 |
发布时间:2018-12-07 11:47
来源:县财政局
| 一、周至县司法局概况司法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肩负着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公正律师管理、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重要工作任务,在推进依法治国、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司法局设办公室、政工科、法治宣传科、基层工作科、公证律师管理科、社区矫正科、法律援助中心等7个内设机构,20个基层司法所及差额事业单位周至县公证处。(一)周至县司法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完成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分配的工作任务;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2、负责全县法治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理工作,拟订全县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 (街)、各行业法治宣传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3、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监督管理全县148法律服务工作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4、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按照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负责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团体法律顾问工作。5、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公证工作,监督公证业务活动。6、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7、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有关部门、镇(街)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强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8、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和后勤保障工作。9、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10、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装备管理工作。11、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规范化工作,司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12、负责全县政法干部、普法骨干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法律业务及职业再教育培训。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周至县司法局决算单位构成周至县司法局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其中:财政补助事业单位1 个、经费自理事业单位0个。在职人数77人,财政供养77人。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序号单位名称单位性质1周至县司法局行政2周至县公证处差额事业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一)部门决算收支总表(二)部门决算收入总表(三)部门决算支出总表(四)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五)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六)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七)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八)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九)政府采购决算表三、周至县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87.97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23.37万元,主要为人员工资调资及工会经费等增加。(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87.97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23.37万元,主要为人员工资调资及工会经费等支出增加。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 1087.97 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23.37万元,主要为人员工资调资及工会经费等增加。其中:财政拨款 1064.69 万元,占总收入的 98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064.69 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3.2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 1087.97 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23.37万元,主要为人员工资调资及工会经费等支出增加。其中:(1)基本支出796.87 万元,占总支出的 73 %,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695.08 万元和公用经费 101.79 万元。(2)项目支出 291.10 万元,占总支出的 27 %,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万元、普法宣传22万元、法律援助43万元、仲裁4.82万元、社区矫正5万元、其他司法支出176.28万元等。(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7.9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96.87 万元,项目支出291.10 万元。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087.97 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87.97 万元。其中:行政运行 728.30 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 万元、普法宣传22万元、法律援助43万元、仲裁4.82万元、社区矫正5万元、其他司法支出176.28万元等。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6.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5.08万元,公用经费101.79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万元,与2016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一致,无任何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0.6万元,下降0.06%,其中:(1)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万元,与2016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一致,无任何变化。(2)2017年无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较去年同比减少。(3)2017年度单位车辆保有量8辆,没有列公务车辆购置。(四)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五)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六)2017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97 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已公开空表)。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四、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本部门2017年度未开展绩效自评。专业名词解释1、“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备注:以上数据(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