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至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周至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国土资源、地质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有关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地方性法规、政策和规章草案,拟订全县国土资源开发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组织开展土地、矿产、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3、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县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拟订国土资源调控、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4、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
5、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担、指导全县土地确权、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工作;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
6、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和保护工作,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实施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确保耕地面积占补平衡;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工作,负责各类用地的预审、报批工作;承办由县政府审批的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协助财政部门做好土地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7、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8、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9、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规范全县统一的土地市场,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工作,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违法开采资源组织查处,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10、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负责授权范围内的采矿登记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负责采矿权的转让审批;负责地质勘查行业、地质勘查资质的监督工作;依法组织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价款和使用费。
11、承担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监督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地质遗址保护区,负责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实施;编制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12、依法征收国土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负责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指导、监督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和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资产监督管理。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贯彻执行有关国土资源、地质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有关方针政策。
(二)周至县国土资源局决算单位构成
周至县国土资源局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在职人数148人,离退休43人,财政供养106人。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1 | 周至县国土资源局 | 行政单位 |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一)部门决算收支总表(01表)
(二)部门决算收入总表(02表)
(三)部门决算支出总表(03表)
(四)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04表)
(五)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
(六)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
(七)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07表)
(八)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08表)
(九)政府采购决算表(09表)
三、周至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5459.29万元,较上年增加12139.7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5459.29万元,较上年增加17184.5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25459.29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22663.17万元,占总收入的89%,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16.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646.43万元、其他收入0.1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796.00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25459.29万元。
(1)基本支出988.31万元,占总支出的3.88%,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23957.79万元,占总支出的94.1%,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8828.54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611.79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06.1万元、农林水支出2803.4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07.96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513.20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12.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8.19万元,项目支出3311.36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13.2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12.74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1)农林水支出2803.40万元,其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796.00万元、扶贫事业机构7.40万元;(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496.1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988.1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4.77万元、国土整治353.19万元;(3)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13.2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8.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0.16万元,公用经费68.02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支出272087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46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67487元。
(1)2017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与2016年持平。
(2)2017年无新购置车辆,汽车保有量为15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0.46万元,主要因为车辆运行管理到位。
(3)2017年公务接待费用支出4600元,公务接待活动13次,接待人数40人,比上年减少0.04万元,主要因为上级检查减少。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无培训费支出。
3.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7年无会议费支出。
(四)、2017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19.48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1) 本部门2017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0646.43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18828.54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1611.79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206.1万元。
(2)本部门2017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0646.43万元,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6019.14万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1.07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508.33万元,土地开发支出911.79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06.1万元。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为68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各项支出。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5、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未开展绩效自评。
四、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备注:以上数据(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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