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周至 专题专栏

申请租赁性保障房所需材料

申请租赁性保障房所需材料:

1. 周至县租赁型保障房资格申请审核表;

2. 申请书;

3.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包含户口簿首页);非本县城镇户籍申请人还需提供居住证,及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连续交纳一年以上)、营业执照和完税证明、社区出具的连续从事1年以上个体生产经营证明其中之一;

4. 务工人员及临时招聘人员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

5. 申请人家庭资产承诺书;

6. 主体信用承诺书;

7.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住房证明、收入证明和工作证明(必须由单位经办人签字盖章并留有联系电话);在校学生需提供学生证明;

8. 未婚的由单位出具单身证明;

9. 婚姻证明:已婚的应提供结婚证;丧偶应提供死亡证明;离婚的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10. 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及个人参保缴费明细;

11. 公积金缴存证明及公积金缴存明细;

12. 租房协议(合同);

13.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