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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保障范围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申请流程主要为"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镇街审核、县级审批”。

1.农户自愿申请准备资料:(1.个人书面申请;2.身份证复印件;3.户口簿及家庭成员复印件;4.政务大厅开具无商品房证明(户口本所有人);

2.村上准备资料: (1.村委会召开民主评议会的会议记录,会议内容包括对该户的家庭收入、名下是否有小车、是否注册公司、是否领取退休金、是否存在儿女不赡养老人情况等进行研判,会议一致通过后由所有参会人员签字确认。2.该户纳入危房改造的公示证明及照片。3.该户建房期间临时过渡房的租住借住证明及房屋照片。4.农户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的危房,房屋照片(本人必须站在房前);

3.镇街审核及所需资料: 镇街政府对村委会上报的申报材料,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报县级住建部门审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原因;对于符合条件的:(1.镇政府将该户纳入危房改造的公示证明及公示照片。2.镇政府申请纳入危房改造的红头文件报告。3.镇党委会研究决定将该户纳入危房改造的会议记录及照片。4.农户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的承诺书(本人签字盖章、镇、村签字盖章);

4.县级审批:区县住建部门对镇街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批准,并根据房屋危险程度鉴定意见,核定改造方式,结果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