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补助
周至县2024年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解读
一、补贴名称
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
二、补助对象
全县年满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且在省外务工就业(含灵活就业)三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对象,下同),补贴对象必须为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务工监测”模块中外出务工就业标注人员。新识别防返贫监测对象从正式纳入监测时列入当年交通补助发放对象范围内。
三、补贴标准
每人500元,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
四、申报期限
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
五、补贴流程
按照“个人申请、村级初审、镇街核查、县级发放”原则,具体程序为:
1.个人申请。由跨省务工就业人员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承诺,对本人就业地点、就业时间、务工月收入等相关信息进行明确并做出真实性承诺。因个人原因无法返回的,经本人授权后,可采取委托代办方式,由亲属、户籍所在村(社区)村支书、第一书记(或其他驻村工作队干部)代为申请。申报时需填写《周至县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
2.村级初审。村(社区)“两委”、帮扶干部及驻村工作队成员负责本辖区内跨省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申报资料的收集和初步审核工作。
3.镇级核查。镇(街道)对村(社区)初审后报送的务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并根据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对相关身份信息和务工就业状态进行比对。核查无误后,对计划发放情况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
4.县级发放。县农业农村局对镇(街道)上报的申领人员花名册和补贴金额进行审核汇总,在10个工作日内将确认的申报人员分批反馈至县就业服务中心,由县就业服务中心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向县财政局申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待资金到位后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申领人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账户内。
六、申报资料
(一)申请表。填写《周至县2024年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申请表》,请扫描下方微信二维码下载填报。
(二)所需资料(提供以下六项中的任意一项即可):
1.与企业或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
2.用人单位连续发放三个月的工资凭证复印件;
3.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4.用人单位出具的连续务工三个月以上的务工证明;
5.申请人交通票据原件或复印件(微信截图及电子照片等均视为有效);
6.务工者在务工当地具有明显地表特征或出站口的合影和在企业工作现场照片(各一张,共计两张)。
(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周至县2024年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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