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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任**
信件编码: GPPS20250304GTTB
来信时间: 2025-03-04 20:04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东街小学周边商店向小学生售卖卡游事宜
信件内容:

      您好!我是东街小学 一名学生的家长 ,现向贵部门举报学校周边商店存在向小学生大量售卖高于市场价卡游的情况。       东街小学周边的多家商店,将普通的卡游以远高于正常市场价格的水平卖给小学生。例如,在正规电商平台或大型文具店,一盒普通卡游价格通常在20元左右,而这些学校周边商店却卖到55元。       小学生缺乏成熟的消费观念和辨别能力,很容易受到这些商店的诱导,在购买卡游上花费大量零花钱,甚至为了集齐卡片,瞒着家长超额消费,在家拿好几千去买卡片。小学生还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然而这些商店对于小学生拿出不属于自己的数千元买东西,问都不问,直接进行售卖,商店的行为属于不负责任的行为。这不仅加重了家庭的经济负担,也分散了孩子的学习注意力,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学习生活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有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这些商店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在此,我恳请贵部门能够对东街小学周边商店高价售卖卡游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责令其整改,规范价格行为;在孩子们拿出不属于自己的较多金额的金钱时,能够多询问再决定是否售卖,还孩子们一个健康的消费环境。     感谢您抽出宝贵时间处理我的举报,期待相关问题能得到妥善解决。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5-03-06 17:10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执法人员对周至县东街小学附近的商店逐一进行了检查,并送达了《提醒告诫函》,要求商户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经营者依法取得相关证照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2.经营者对所售商品进行明码标价切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哄抬价格。

3.经营者面对未成年人消费时要做到提醒义务,不得对未成年进行过高消费。

4.如发现有未成年人在店里消费过高经营户有义务和责任劝阻并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及学校。

5. 经营户不得经销有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商品。

如发现经营户违反以上提醒告诫款项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顶格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下一步,我局将立足部门工作职责,扩大检查范围,加大校园周边市场秩序规范力度,全力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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