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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韩**
信件编码: GPPS20250221YNRQ
来信时间: 2025-02-21 08:27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乱占耕地建设库房
信件内容:

周至县富仁镇渭丰村九组村民杨天宏(杨小社),在自己家猕猴桃地里修建了一座占地五百多平方米的库房,不知道他的占地手续是谁审批的?是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随便在自己地里随便搞建设?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2025-02-24 14:53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富仁镇渭丰村九组村民杨天宏(杨小社)未经批准,在富仁镇渭丰村土地上建设钢库房。我局对其违法建设行为立案后,完成了前期调查,目前正在对案件进行审理,后续将报请局长办公会审定,待研究通过后,依法对违法当事人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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