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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金**
信件编码: GPPS20241113MTED
来信时间: 2024-11-13 21:05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周至县延长中燃能源有限公司乱涨气价
信件内容:

昨天在玉祥天然气工作人员处得知玉祥天然气一方2.1每方,前几天去延长中燃能源公司沙河岸村营业厅缴费突然涨到3.3元一方,请问天然气中燃的3.3元价格合理吗?,我家用的是延长中燃的天然气,以前是2.17元公司可以随意乱涨价吗?政府为天然气的监管部门也默认它们乱涨价吗?涨价涨的太过分了。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回复时间:2024-11-18 14:23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查找相关文件,现就有关政策回复如下:

根据《西安市物价局关于点供式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市物发〔2017〕160号)文件规定,通过点供式CNG或LNG站(不含车用天然气加气站),以瓶组或储气罐等方式供气的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燃气企业根据市场情况,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合理制定点供式天然气销售价格。 经过调查,延长中燃能源有限公司属于点供式企业。 经和当事人电话沟通联系,当事人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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