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大街壹号7号楼业主,开发商陕西三雄,今年4月份交房,但到现在无法接通天然气,导致我们无法正常生活使用,这也与合同要求不符合。冬天即将来临,恳请领导帮助协调解决,谢谢!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了解核实。现回复如下:
您所住楼栋不能正常使用天然气,原因为南大街一号开发商(天雄)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天然气公司支付燃气设施安装款项(本应于2024年5月份支付)。周至县玉祥天然气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于2024年10月15日和您取得联系,已将此问题解释清楚并取得了您的理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