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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何**
信件编码: GPPS20240522XSMW
来信时间: 2024-05-22 14:4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和子女补助咨询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    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以下问题咨询。    1.往年正常缴纳的是否能提档补缴?    2.是否有子女补助(即父母自己缴纳的基础上,子女可再补充资助缴纳对应的金额)?    3.对于目前52岁的父母,已经缴纳了14年的养老保险,到达15年的缴纳日期,在60岁之前,每多缴纳1年养老保险,是否还有财政补贴?在60岁之后的基础养老金是否有多缴纳的年份*5的提高金额?    期待您的回复!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2024-05-23 16:08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就您咨询问题逐个答复如下:

1.关于“往年正常缴纳的是否能提档补缴”的问题:按照陕西省现有政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前已经缴费的年度不能再进行补缴。

2.关于“是否有子女补助”的问题:子女可以在父母已缴纳当年养老保费的基础上再补充选择不高于当年最高缴费档次标准进行子女资助。

3.关于“对于目前52岁的父母已经缴纳了14年的养老保险,到达15年的缴纳日期,在60岁之前,每多缴纳1年养老保险,是否还有财政补贴?在60岁之后的基础养老金是否有多缴纳的年份*5的提高金额”的问题:对缴费(不含补缴)满十五年人员,每多缴费1年(不含补缴),到领取养老金时,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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