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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段**
信件编码: GPPS20230423NY8T
来信时间: 2023-04-23 14:37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周至县交通违法处理进政务大厅
信件内容:

建议周至县城区交通违法处理事项等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能够透明,高效,便捷。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县公安局
回复时间:2023-04-27 17:53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陕西交警总队和西安市公安局交警警察支队工作部署,周至县辖区交通违法非现场处罚由违法当事人在周至县政务大厅车管所处理,现场处罚由当事人在辖区执法场所当面处理。已和您联系,您对我们的工作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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